【新唐人2013年02月04日訊】(中央社坦尚尼亞阿魯夏4日法新電)聯合國上訴法院今天駁回對兩位盧安達前部長種族滅絕罪的有罪判決,下令立即釋放。兩人2011年被判處30年有期徒刑。
1994年盧安達種族屠殺事件發生期間,當時擔任貿易部長的穆根吉(Justin Mugenzi)和公務部長穆吉拉尼沙(Prosper Mugiraneza)被控共謀及煽動種族滅絕罪,並於2011年為聯合國下級法院定罪。
上訴法院法官梅隆(Theodor Meron)駁回了這項判決。
下級法院判決的理由是,兩人參與部長會議,會中決定將盧安達南部布塔瑞(Butare)地區首長哈比亞里馬納(Jean-Baptiste Habyarimana)免職,因為他阻止區內進行屠殺。哈比亞里馬納被免職後遭到殺害,屠殺也立即展開。
但上訴法院法官裁決,兩人並不知道時任臨時總統的辛迪庫布瓦波(Theodore Sindikubwabo)會在兩天後發表煽動屠殺的演講,同時表示免職決定可能「出於行政或政治理由」,不一定是為了加速進行屠殺。(譯者:中央社郭中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