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受刑人付保费 卫署忧呆账

【新唐人2013年02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日电)民进党籍立委邱志伟将提案修法由受刑人自行负担健保费,法务部今天对此表示尊重,卫生署则忧心受刑人若无收入可能变呆账。

邱志伟上午召开记者会说,根据统计,民国100年全台湾有6万6240名受刑人,政府编列新台币104亿元预算,平均每名受刑人每年费用约16万元,二代健保实施后,法务部1年要花费12亿元帮受刑人缴交保费。

他以杀害男童王昊的主嫌刘金龙改判30年刑期为例表示,国家将为他付出61万元的健保费加上480万元经常性支出,表示全民将为刘金龙付出高达541万元的收容成本,相当于一名22K年轻人不吃不喝21年的收入,不符合公平正义原则。

他将提案修正全民健康保险法,让受刑人自行缴纳全数健保费,同时也将提案修正监狱行刑法,要求受刑人作业收入优先扣除健保费,余额再行扣除其它支出及纳入相关基金。

法务部矫正署专员唐世洲说,尊重立委的提案权,将配合修正。但他表示,不是每名受刑人都有作业收入,有些身体有问题没有从事作业,如果要一体适用,执行面可能会有问题。

卫生署健保小组组长洪碧兰说,受刑人自行负担健保费可能会有问题,他们不是每个人都有作业收入,如果没有收入或财源支应健保费,届时可能变成呆账,由全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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