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 試院:未違信賴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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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8日電)銓敘部今天表示,這次年金改革循序漸進,並給予緩衝及過渡期,不會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下午召開黨團會議,邀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銓敘部長張哲琛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潘世偉等人向黨團成員說明年金改革方案,總統馬英九預計30日開記者會公布。

銓敘部報告指出,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依對象分為「重建第三代退撫制度」與「現行退休給與制度的改革」。

新進公務員採三層退休年金制度,確定給付的年金所得替代率上限是45%,整體所得替代率上限為75%。現職公務人員部分,將以公教人員保險養老年金代替退休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利率18%,檢討退休所得替代率、延後屆齡退休及年金起支年齡。

已退人員部分,將調整18%優存利率,民國84年7月1日前退休及支領一次退休金者,維持18%優存利率;84年7月1日後退休且支(兼)領月退俸者,將調降18%優存利率,改以浮動利率計息,以台灣銀行1年期定存利率加上若干數字,並可考慮設計逐年緩降過渡機制。

配套措施部分,銓敘部提出訂定最低保障,照顧已退休且退休所得較低者;且要避免因擇領公保年金導致退休所得仍偏高。此外,還有增訂相關防搶退措施、檢討月退休金隨待遇調整機制。

至於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的信賴保護問題,銓敘部引用大法官釋字525號表示,法規預先訂有施行期間或因情勢改變而停止適用,不生信賴保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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