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王寵臣 打黑美女么寧「現在壓力很大」

Facebook

【新唐人2013年1月27日訊】(新唐人記者劍彤綜合報導)過去的一年裡,重慶「唱紅打黑」潮退,政治風向急變。據說,王立軍「調整分工」的那天中午,重慶公安局食堂里的人少得可憐,很多人都到外邊餐館喝酒慶祝去了。而么寧,這位「薄王時代」曾紅極一時的打黑明星,如今背負著各種罵名,「壓力很大」。

薄王案發 山城變色

「花無百日紅」,這句話用在薄王事件所牽涉的官員身上,似乎很是貼切。今天還是風光「明星」,明天可能就背負萬人罵名,或成階下囚。

在薄王案發後,重慶市的政治和社會生活經歷了最為劇烈的轉折。

2013年1月25日,《南方周末》發表題為「重慶這一年」的報導。報導披露,在打黑鼎盛時期,律師界一片風聲鶴唳。就算參與打黑的警察,當時都有很強烈的不安全感。

報導指,在王立軍調整分工的那天中午,重慶公安局食堂里的人少得可憐,很多人都到外邊餐館喝酒慶祝去了。重慶市委領導一被免職,曾在打黑專案組裡呆過兩個月的警察陳沖(化名)就四處托關係逃離公安系統,最終在一個區縣政協謀得一個文職。「你生活在一個沒有規則的環境,所有人都會擔心,某一天會不會輪到你自己。」陳沖說。

對於打黑明星么寧,她的現狀自然受外界矚目。報導指其「選擇繼續背負壓力」。這位重慶市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因為在李庄案中以公訴人的身份說「李庄嫖娼」,至今被綁在道德十字架上。「她現在壓力很大。」么寧的一位同事說,「她有什麼辦法,重慶市委主要領導喜歡她。」

么寧所在的檢察系統,更是背負了各種罵名。一位接近檢察系統的人士說,當時檢察系統和法院還是希望守住底線,但在公安強勢的大環境下,「扛不住也沒有辦法,不可能說我為了案子丟掉職務」。

傳么寧被高檢調查

2012年,么寧被官方推薦為中共18大代表候選人,但是,在初步名單公示僅兩天,就遭司法界人士反彈。

北京林小建律師表示,一個不能秉持公正、正義的檢察官,如何配當代表。周澤律師公開表示,作為檢察官的么寧對重慶黑打視而不見,並參與其中,對李庄案的公訴更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她當代表我不服!

在第一輪選舉中么寧就已落選,無緣出席十八大。

同年,安徽徽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孔維釗律師、微博名「公平正義太陽」11月27日發出消息稱,「據重慶最前線消息,李庄案公訴人重慶十佳檢察官么寧,目前正接受最高檢的調查。調查主要內容是李庄案審查起訴環節的瀆職行為。」

打黑如火如荼時 薄王的得力幫手

可是,當時光倒流,回到2年前,2010年,那時的山城重慶,打黑正如火如荼。

「文強案」,「謝才萍案」,「李庄案」,一樁樁一件件,都是重慶打黑風暴中全社會高度關注的大案要案。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站在法庭中央提起公訴的,卻是一位年輕纖細、卻極其強勢的女性檢察官。

年僅的么寧是重慶市檢察院公訴二處處長、全國青聯委員,她被外界認為是薄王打黑中的得力幫手,並曾被稱為重慶涉黑案件「第一公訴人」。

據《新世紀》報導,在文強案,李庄案中,公訴人么寧一直很搶眼,尤其在李庄案中,她的表現引起很大爭議,有人認為她不顧法律事實,只是按照領導的意圖辦事,玷污法律的尊嚴。

2010年3月,重慶還召開所謂的「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階段總結表彰大會。其中,么寧作為市檢察院五分院公訴一處副處長出席大會,並稱「能夠親身經歷這場驚心動魄的人民戰爭,是一生的寶貴財富。」

以王立軍為首,么寧與其他一共6人,被薄熙來授予了「重慶市人民衛士」稱號。一時風光無限。

幺寧:「辦案都要照大案要案的標準」「不能縮手縮腳」

據《中國共產黨新聞網》披露,2000年,么寧從西南政法大學畢業后,就一直「戰鬥」在重慶市檢察機關。剛開始,她在內勤組臨場監督,工作第一天,就上了刑場。么寧說:「我的工作是辦理嚴重的刑事犯罪案件,絕大部分都是鮮血淋漓的。」

就在么寧進入公訴部門的第二年,原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接手「張君團伙案」。在談及這個案件時,么寧稱「辦案都要照大案要案的標準」。

在一次訪談節目中,主持人對話么寧,問她10年辦了這麼多案件,是否受到過威脅?

在薄王「鼎力支持」下的這位打黑明星,當時異常自信,聲稱「這個很正常,我把這些稱之為『回饋』」。「你只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寵辱不驚。」「 我不會因為外界的冷嘲熱諷、威脅打擊就放棄了,就縮手縮腳不敢繼續干工作了。」「 作為公訴人,就要學會去面對各種各樣的壓力,這是必然的,有時這種壓力也是成長的動力。」

網友:幺寧是「黑打」幫兇

《南周》報導,在微博上引起一番討論。因此前薄王爆出的淫亂性醜聞不少,有網友猜測「這個主要領導『喜歡』她是什麼意思?」但更多的評論是指責幺寧「助紂為虐」。

離山看海:應該主動的助紂為虐和被動的心不甘情不願。不指望你幺寧當英雄,但消極應對,不把案子辦好,薄熙來難道就革你職了?而且公務員法明確規定了,知道上級命令是違法犯罪而去執行的,要承擔個人責任,你是懦夫但是你可以把槍口提高一厘米,可你幺寧卻為加官進爵主動製造冤案,現在為自己喊冤,冤從何來哦?

@李庄: 丟掉職務,有時候反倒輕鬆。

孫曉雷律師:她出庭可以理解,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她最不應該的就是污衊老李嫖娼,國家公訴人,履行職務,對於起訴書沒有涉及的,有什麼權力提及,更何況還是污衊,為什麼沒有人去質疑另外的一個公訴人呢?(我記得當時是她和另外的一個女的出庭)或許這是一個重要原因。

傳說中的-世界:狗屁借口。她的表現是被動的承受恩澤嗎?我看到的是一張因為被寵幸而興奮,激動,而想盡一切辦法完成黑打任務的臉。

而網友「亂世中」對於「扛不住也沒有辦法,不可能說我為了案子丟掉職務」的說法,答覆是「守住底線 」。

對於幺寧這個「幫兇」角色是否應該受懲罰,也有不同看法。

大獬:要知道有時候他們也不一定是幫凶,而是另外一類受害者。想想文革,有多少幫凶,誰來懲辦?

丁丁丁6:主犯要懲罰,幫凶也要懲罰,大多數情況下沒有幫凶主犯根本無法作惡。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