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5日訊】(中央社紐約24日路透電)1名澳洲青少年將1條從三明治連鎖店賽百味(Subway)買來的「12吋」(Footlong)潛艇三明治擺在皮尺旁比對,拍照貼上網後引起瘋傳,還在美國引發3起官司訴訟。
3起在美官司分別在伊利諾北區地方法院、伯靈頓郡(Burlington County)新澤西高等法院,以及賓州民事訴訟法院提起,原告都指控Subway的三明治麵包比廣告的1呎短了1吋。1呎等於12吋。
伊利諾州案件的原告代表律師齊默曼(Thomas Zimmerman)說,有鑑於Subway每年買出數百萬份餐點,損害賠償金額可能超過500萬美元。
齊默曼說:「這就跟付錢買一打雞蛋只拿到11顆一樣。」「付了12吋的錢麵包只有11吋。」
這些指控正在爭取集體訴訟地位,同時以廣告不實控告Subway店家和母公司DAI(Doctor’s Associates Inc), 要求損害賠償和發出禁制令。
Subway發言人高德柏格(Alison Goldberg)發言人聲明:「我們已經再加強努力,確保每個三明治的一致性和長度正確。」「在確定每條Subway 12吋三明治在全球各地的長度一致方面,我們的決心依舊堅定。」
澳洲Subway也回應這張貼在臉書(Facebook)粉絲頁的照片,表示12吋是註冊商標,「不是指測量長度」。
法律專家表示,Subway可能會主張麵包的「平均」長度是12吋,只有某些麵包不夠長。(譯者:中央社徐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