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22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2日電)設計師吳季剛以「MISS WU」圖樣在台註冊商標遭駁回,主要爭議點有3項,分別為先天識別性、後天識別性和客觀佐證數據。
吳季剛的設計受到美國第一夫人蜜雪兒喜愛,不但在2009年歐巴馬首任就職時,穿著他所設計的禮服;這次歐巴馬連任就職,蜜雪兒再度選擇吳季剛設計的紅色禮服,與歐巴馬共舞。
吳季剛以「MISS WU」圖樣,在民國100年3月間,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商標,指定用於皮製品和衣服等商品,智慧財產局審查後,不予以註冊,吳季剛於是提出行政訴訟,被智慧財產法院駁回。
「MISS WU」圖樣是否能准予註冊,主要爭議點有3項。首先是「MISS WU」圖樣是否具有「先天識別性」;再者,如果未具備先天識別性,是否存在「後天識別性」;最後則是「後天識別性」判斷的客觀數據。
法院認為「MISS WU」圖樣不具有先天識別性。判決書指出,吳(WU)是國內常見的姓氏,「MISS WU」對台灣民眾來說是「吳小姐」的意思,且圖樣未經過特殊設計,尚不能表彰商品的識別標識。
另外,原告提出且「MISS WU」具有女性柔美氣質,「WU」也和貓頭鷹叫聲的相結合,屬於暗示性商標;法院則認為,暗示性商標雖較容易被消費者所記憶,但並非競爭同業常用來說明商品或服務的標識。
至於後天識別性,法官見解為原告雖提出媒體報導佐證,但仍無法藉此推論「JASON WU」的後天識別性可延伸到「MISS WU」副牌。
另外,法院指出,原告未提出「MISS WU」品牌銷售量、營業額、廣告量、廣告費用、市場占有率和販售據點等數據,難以證明「MISS WU」品牌已長期在台灣大量使用,成為消費者所熟知的品牌。智慧財產法院審理後,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