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8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公布近9成通路年菜未標示實際製造者;行政院消保處今晚也發布超商年菜製造者未盡詳實標示現況。
消費者保護處指出,為落實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規定,讓消費者獲得真實而完整的資訊,去(2012)年召開研商「預購年菜型錄及年菜食品標示等事項」會議,請各超商業者做到如下要求。
消保處說,即要求超商在銷售預購年菜時,實際製造年菜食品的業者與預購型錄(包括單張廣告單)的廣告內容所揭示的業者不同時,必須在個別年菜照片明顯處,明確記載合作廠商委託(任)業者製造的文字。
消保處於是於今年訪視市面上超商業者的預購年菜型錄,確認後實況如下。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在預購年菜型錄每頁最左方及最右方記載「本DM產品為各品牌委任專業合格食品廠生產製造」的文字,但沒在個別年菜照片明顯處記載。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在預購年菜型錄個別年菜照片明顯處記載「本產品為品牌委託專案合格食品廠商製造」的文字。
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在預購年菜型錄備註欄位記載「本商品由○○大飯店研發監製,委任專業合格食品廠商生產製造」的文字,但沒在個別年菜照片明顯處記載。
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未在預購年菜型錄記載委任其他食品廠生產製造等字樣。但消保處也說,據該公司表示,型錄上的年菜食品都是由品牌業者生產製造,未委任其他食品廠生產製造。
消保處補充,日前再召開會議時,已獲與會超商業者統一超商同意未來預購年菜型錄的廣告內容上,會將合作廠商委託(任)業者製造的文字,明確記載在個別年菜照片明顯處,也同意將字體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