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疑涉貪 花檢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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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17日電)前花蓮高分院林姓法官趁審理毒品、貪污案件的機會,涉嫌向當事人索賄後改判無罪,花蓮地檢署偵辦後今天聲請羈押。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許建榮指出,這名花蓮高分院前法官於民國95、96年間,涉嫌趁承審毒品、貪污上訴案件的機會,以期約或收賄方式,向涉案當事人收取賄款新台幣數10萬元後,把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為無罪。

全案經檢舉後,花蓮地檢署展開偵辦工作,今天傳喚前林姓法官和江姓關係人到案,林姓前法官在應訊時,矢口否認犯案;江姓關係人則是在訊後請回。

許建榮表示,全案經承辦檢察官調查後,認為林姓前法官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逃亡之虞,在偵訊後當庭逮捕,晚間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現正由花蓮地院審理中。

這名林姓法官於民國99年審理前台東縣長吳俊立貪污案時,私下到吳俊立住處會面,結果遭跟拍爆出爭議,林姓法官隨即辭職,並轉往花蓮縣議會法制室擔任主任職務,但已於去年底申請退休,自己開設律師事務所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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