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7日訊】在法拉盛多次暴力襲擊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幫兇李華紅,因為攻擊法拉盛居民程長河,被紐約皇后區刑事法庭判決有罪,而相關的民事案件也正在審理過程中。請看詳細報導。
法拉盛居民程長河以“故意人身傷害”的罪名控告中共幫兇李華紅的刑事案,經過17次開庭,於2013年1月8日在紐約皇后區法院宣判,判定李華紅有罪。判決之後,李華紅會留下犯罪記錄。
原告程長河介紹,在案件處理過程中,他受到很多人以各種身份威脅和利誘。
程長河:“受到很多阻力,當然我不會屈服這些阻力。”
他還表示,被告請了大律師,需要很多律師費,估計是由中共勢力出錢。
李華紅近年來長期在法拉盛從事污衊法輪功的活動,並多次暴力襲擊法輪功學員,因此被紐約警方多次逮捕,但也受到中共的幕後支持。紐約郵報報導,去年1月21日,中共政法委系統的官員朱一彪特別到紐約向李華紅頒發“敢鬥獎”。
全球退黨服務中心主席易蓉認為,中共幫兇在法拉盛暴力攻擊法輪功及支持者的行為,是屬於仇恨犯罪。
全球退黨服務中心主席易蓉:“程先生只是看到一個法輪功學員,一個女學員被打,他就上去說句公道話,結果也是被打。而且他們經常誣陷,人家還沒有碰到,她自己先往地上一躺,然後再誣陷別人,說別人打的她。所以就是中共幫兇的一貫做法,而且她是在煽動仇恨,其實就是仇恨罪。”
程長河在刑事案勝訴之後,起訴李華紅、耿青及親共僑領朱立創的民事賠償案仍在進行中。
程長河:“為甚麼要在這裡控告他們,是因為他們把反邪教,共產黨成立的反邪教組織,把這種迫害法輪功的行為,迫害到美國這個自由的土地上。德國當時迫害猶太人還沒有這麽兇惡。 ”
程長河認為,採取這些法律手段,最終有兩點訴求,一是把在法拉盛替中共散發污衊法輪功言論的攤位撤除掉,第二,要求把犯罪份子遣送回中國。
新唐人記者胡志華在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