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4日電)50歲的王姓男子被控多次吃「霸王餐」,台北地檢署認定他點啤酒等餐點,目的非求溫飽,依詐欺罪起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50歲的王男去年才因詐欺案遭判刑8月確定,出獄後仍不知悔改,他在去年12月30日下午2時許,故意隱瞞身無分文的事實,前往台北巿林森北路的餐廳點用3瓶啤酒、辣炒花枝及清蒸魚等,共計新台幣724元。
檢方指出,店家誤以為他有付款能力而提供餐點供王男食用,店家在下午4時要求他付款時,他才表明沒錢支付,店家當場報警處理。
檢警偵辦期間,王男坦承不諱,檢察官調閱他的前科紀錄發現,他從民國92年前起,至今共有20多次以白吃白喝的手段「吃霸王餐」,經法院判刑確定且執行完畢後,又再犯一樣的詐欺行為。
檢察官認定他懶惰成習,且從他點用的餐點及啤酒來看,不是為求溫飽,而是逞一己口腹之慾,惡性非輕,依詐欺罪嫌將他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諭知刑前強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