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0日電)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聯席審查NCC委員被提名人汪用和與江幽芬資格,汪用和適任性受關注,僅江幽芬審查過關。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管碧玲質詢時表示,汪用和父親擔任董事長的新中國際商貿文化有限公司有中國資金背景,出資最多的董事汪潮涌在中國主要投資項目包括電信增值服務、新媒體等。汪用和身分嚴重不適任,應退回人事案。
民進黨籍立委陳其邁也說,據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新中國際股權狀況明白寫著是中國大陸資金,最大出資人是信中利集團總裁汪潮涌,出資超過60%。
會議主席、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林明溱約下午2時30分宣布休息。朝野立法院黨團幹部聚集到交通委員會,協商半小時後達成共識。
林明溱宣布,委員會對汪用和部分尚有疑義,同意僅送出江幽芬人事案。汪用和隨後即離開立法院,對媒體詢問沒有發言。登記發言的立委則繼續審查江幽芬人事案。
民進黨籍立委李俊俋質詢行政院秘書長陳士魁表示,從汪用和的事情看,行政院長提名NCC委員時,只查他們有沒有雙重國籍顯然不夠,未來怎麼改善?
陳士魁說,要審查被提名人親屬、查幾等親,須有相關規定。行政院會審慎思考、檢討提名作業,2個月後提出檢討報告到立法院。
陳士魁在詢答完畢後表示,新中國際登記經營項目是會議及展覽服務業,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管業務無關,汪用和在這個公司也沒掛名。
委員會決議,審查結果對汪用和部分尚有疑義,朝野協商同意僅送出江幽芬部分,汪用和部分退回院會,暫不審查。
NCC組織法規定,NCC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