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到南非綁台商 2男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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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09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9日電)南非的林姓台商於民國88年間在當地遭台嫌綁架,犯案的陳銘基和李俊賢均被法院判刑10年,因2人已在南非服刑12年多,法院宣告不必執行。

李俊賢於民國85年因販毒被台灣的法院判刑,他變造哥哥身分證申請護照潛逃南非,卻又在南非德班市夥同陳銘基綁架台商,勒贖30萬美元;南非警方當時在被害家屬付贖前夕,及時攻堅救出台商,逮捕李嫌等人。

李、陳被南非法院判刑15年入獄,服刑逾12年後,去年5月獲假釋,刑事局透過司法互助,去年8月將李、陳遣返回台灣。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將陳和李分依擄人勒贖罪判刑10年,因兩人已在南非服刑12年6個月,宣告免執行。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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