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又持刀恐嚇 血跡露餡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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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7日電)林姓男子搶奪女騎士,還持刀作勢砍殺追趕的女騎士男友。警方根據被搶手提袋上血跡,另案循線逮人,台中地院判林男7年6月。

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林男於民國91年某天凌晨騎機車行經雲林縣斗六市豐興路,發現葉女騎機車載一名男子,機車踏板放置一只手提袋,認為有機可乘,出手搶奪手提袋逃逸。

葉女搭載的張姓男友見狀,立即騎上機車追趕,情急下將林男撞倒在地,兩人並發生拉扯,林男拿出一把菜刀作勢砍殺,張男心生畏懼,離去後報警。

林男到附近農舍將搶奪手提袋內物品倒出,取走現金新台幣1000元。警方據報追查,搜尋到被丟棄手提袋,發現手提袋上血跡,但當時未查獲搶奪嫌疑人。

林男逃逸後,另涉一宗殺人未遂案被警方逮捕,警方採唾液送檢並建檔,比對出涉及雲林搶奪、強盜案。張男也指認出林男,確實是與他對峙的嫌疑人。

台中地院依強盜等罪判處林男徒刑7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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