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4日訊】(中央社華盛頓3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監管單位今天結束對Google壟斷案長達1年半的冗長調查,表示全案沒有足夠證據說明Google操縱搜尋結果、傷害競爭者。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表示,雖然調查中發現Google明顯有利用積極作為取得優勢情事,但證據不足以構成犯法。
Google的法務長莊孟德(David Drummond)談及貿委會決定時說:「這個結果很明顯:Google的服務對使用者有益,且有利競爭。」
貿委會主席雷伯維茲(Jon Leibowitz)表示,Google在自願協議中做了「可實施的承諾」,將會「結束對網路搜尋和搜尋廣告等最令人困擾的行為」。
雷伯維茲說,Google已同意停止濫用或「挑出」對手網站內容片段,並使其看似來自Google網站。
Google也會取消以合約限制小企業在其他搜尋引擎打廣告的行為。
雷伯維茲表示,而在另外一件專利案中,Google也同意遵守貿委會命令,「不再試圖封鎖對手使用必要專利」,主要指的是已被Google收購的摩托羅拉(Motorola)專利技術。
雷伯維茲說,Google已提出書面保證,因此承諾具有「效力」且「可實施」,任何違反承諾的行為將導致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