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3日訊】(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金門3日電)金門縣文化局長李錫隆今天表示,他沒想到旅美大陸藝術家陳維明會把設置民主女神像的協議當成合約,並在美國提告。
香港媒體報導,陳維明於民國101年1月與金門縣政府簽約,計畫在金門海岸興建民主女神像,金門縣政府後來沒有同意計畫,陳維明於是在紐約,對總統馬英九和金門縣文化局長李錫隆提告,要求美國法院要求金門縣政府履約,還求償2200萬美元。
金門縣政府今天舉行擴大主管會報,李錫隆表示,文化局先前與陳維明簽協議書時,就言明可協調修改內容。
李錫隆說,縣府歡迎設置藝術品,但當初不知陳維明設置民主女神像的背後政治目的,重點是經與縣府財政、地政等單位研商後,認為設置女神像涉及經費與土地取得等問題,跨單位做不宜設置的建議後,就通知陳維明,但陳卻選擇另外開記者會。
李錫隆表示,他不知道自己因民主女神像設置案成為被告,也未想到對方將協議書視為合約,並作為訴訟的證據,金門縣文化局會請外交部提供相關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