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明美提告 缺席判决非事实

【新唐人2013年01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廖汉原华盛顿31日专电)对于中国大陆旅美艺术家陈维明在美控告总统马英九一事,驻美官员指出,所谓“缺席判决”并非事实,驻美代表处已委请律师提出延后开庭,院方也已接受。

香港媒体报导陈维明于民国101年1月与金门县政府签约,计划在金门海岸兴建民主女神像,县政府后未同意计划,陈维明7月在纽约以民主基金会名义,对马总统和金门县文化局长李锡隆提出告诉,求偿2200万美元。

驻美官员指出,有关纽约联邦地方法院,就案件做出所谓“缺席判决”的说法并非事实,情况是法院文书送达有瑕疵。

官员表示,驻美代表处已委请纽约律师向法院陈递书状,申请延展,法院已于12月20日接受并同意延后开庭,到时会提出“主权豁免”,再由院方处理。

由于代表处至今并未派员出庭,加上法院文书送达程序有瑕疵,部分媒体报导所指“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缺席判决马英九败诉”、“法庭作出缺席判决,判原告胜诉”,驻美官员说,这些说法都不是事实。

由于全案在美国已进入司法阶段,后续开庭将由委任律师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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