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30日電)中華民國102年元旦起,83年1月1日後出生役男,將轉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不服常備兵現役,大學軍訓課可折抵訓練時間。
年滿18歲的大專兵,可於暑假或畢業後完成軍事訓練;高中畢業未繼續就學的18歲一般役男,可辦理徵集儘速服役。
至於82年12月31日前出生役男,明年起未獲徵集或補行徵集服役者,依兵役法規定,應服替代役,為期1年。
推動募兵制的台灣國防部表示,行政院已適足配賦明年志願役人力成長所需經費,將依既定政策,落實人才招募及留營工作,以於103年底達成常備部隊以志願役人力擔任目標。
台灣內政部役政署統計,首批常備兵役役男申請兩階段軍事訓練人數約4800人。
兩階段軍事訓練包括大學第1學年(或五專第3學年)暑假接受8週入伍訓練,及大學第2學年(或五專第4學年)暑假接受8週專長訓練;結訓後以「後備役」身分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