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9日訊】二代健保系列報導 退休權益篇(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29日電)中央健保局指出,明年退休軍公教人員,約14萬人,退休後,必須依附子女或配偶參加健保,不得為了省保費到鄉鎮區公所投保。
健保局承保組代組長洪清榮指出,明年起,除非是沒有子女的退休軍公教,才能以第6類無業身分,自行到鄉鎮區公所投保,每個月繳交新台幣749元健保費。
洪清榮說,明年才退休的軍公教人員,如果子女屬於高薪上班族,每月保費可能會高於第6類無業身分的749元多。相反地,子女薪水較低,保費可能不增反減。
現已退休的軍公教人員,由於子女或配偶投保月薪超過5萬600元,每人月繳保費就會超過749元,不少人員決定不跟子女、配偶「保」在一起,單獨以第6類無業身分投保。明年起,已退休者權益照舊,不受影響。
洪清榮說,如果軍公教人員退休後,四處兼差,不影響自己、子女或眷屬的投保權益;不過,退休者的兼職所得每筆超過5000元時,必須要繳2%的補充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