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河:CECC美國國會法輪功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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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28日訊】這時舉辦聽證會的意義

首先,這個聽證會是由CECC舉行的國會聽證,也是CECC所主持的第一次在國會單純以法輪功為議題的聽證,在這之前舉行過一些以中國的人權迫害為議題的,其中也有法輪功的議題包括在裡面,這一次是單純以法輪功為議題。

CECC的全名是「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這是在2000年成立的,那時候中國準備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美國就有一個立法,叫做「美中關係協議」或者叫「美中關係法」,根據這個法律就建立一個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它隸屬於國會和行政當局。

大家知道,在美國是三權分立,國會是立法、政府是行政當局,另外一支就是屬於司法,這個委員會就隸屬於三權當中的兩個分支,就是國會和行政當局兩個分支。它的任務就是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後,由這個中國委員會監控中國的人權和法治這兩個問題。

現任的CECC主席是新澤西州的國會議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共同主席是參議員布朗。CECC每年會發布一次中國人權和法治的報告,它的內容非常廣泛,從勞工權益到宗教信仰自由,從媒體自由到藏人、維吾爾人受迫害,其中每年法輪功的受迫害情況都在報告當中有詳細的調查和報告。

這次舉行聽證會的大背景就是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有十三年多了,這個迫害還在繼續進行。而剛剛經過的兩個國家大選,美國是奧巴馬連任,而中共方面,胡、溫的10年結束了,全面交班給習、李。美國國會需要來全面回顧一下迫害法輪功的全貌,檢討過去所實行的政策,而且對未來提出建議和採取必要的行動,這些行動就包括立法等等。

所以它的題目定的是,剛才我們講它的題目,它的重點是在中國,由於全世界修煉都是自由的,不需要美國國會去操心,讓美國去操心的是人權和法治,所以只要注意在中國的法輪功修煉就可以了,因為只有在中國是受打壓的。然後他要回顧、看一下現狀,所謂的「update」,它的英文原文是update,就是說最新的發展情況怎麼樣、最新的進展怎麼樣。

這是一個專題,一共有8個證人出席作證。原計劃是一個半小時,準備必要的時候延長半小時,結果延長了一個小時,共計是兩個半小時。在國會上這8個證人出席作證就是屬於比較大型的聽證會。

兩位受迫害的證人

談一下受迫害的證人。這次的聽證會有2名受迫害的證人來作證,就是他們自己受迫害的,一位是來自台灣科技公司的經理鐘鼎邦。原來我們介紹過鐘鼎邦的情況,他是在今年到江西去探親的時候,被江西的國安扣押了54天。他談到了幾方面的問題,第一方面就是中共迫害法輪功對台灣和海外的延伸,一方面是國安在審訊他的時候談到了他的情況,對他在台灣一些活動的瞭解,可以看出中共的情報機構對台灣的滲透和對台灣的情報蒐集遠遠超出他的想像。當然,他個人所經歷到的只是反映出對台灣的法輪功學員的監控和情報的蒐集。但實際上它有能力對台灣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如此詳細的情報蒐集的話,對各方面應該都是這樣子。這是一方面。剛才講的是國安已經瞭解到的他的情況。

另一方面,國安希望從他這裡得到台灣法輪功的情況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的情況,希望得到的東西是很多的。這裡就有一個問題,實際上台灣是和大陸完全不同的政治體制和社會制度。台灣是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那麼如果說管轄權的話,中華民國的憲法和法律倒曾經在大陸實施過,就是1949年以前,而大陸中共的憲法和法律卻從來沒有在台灣實施過。所以中共不管從憲法法律的角度,還是從中共的角度,它都沒有對中華民國的公民在中國民國管轄的範圍之內的台灣的所作所為有任何管轄權,它是沒有的。

本來兩邊的法律、憲法、制度就不同,在台灣公民實踐的是宗教信仰和信息自由,這種自由,每個人都能享受的自由到了大陸就變成違法的了。如果說大陸對於台灣的公民在台灣的所作所為要管的話,就像鐘鼎邦的情況,那就是對台灣主權的一種侵犯,這種侵犯實際上不僅僅侵犯的是一個人的自由,也不僅是侵犯了法輪功學員的自由,而是侵犯了台灣的主權和每一個台灣人的自由。

他談到第二個方面的問題就是關於信息自由。因為中共對他的指控是講他可能涉嫌參與了插播,不管他有沒有參與插播,他談到信息自由是一個基本的人權,就是說當中共封鎖信息在一面倒的宣傳妖魔化法輪功的時候,向中國人民提供公正全面的信息就非常重要,因為人們是有權利在得到全面信息的情況下做出自己選擇的。突破中共的信息封鎖,在這種情況下就是一種義舉,所以他說會繼續做他應該做的事情。

他談到的第三個問題就是海外營救。他根據自己的經歷表示,中共會威脅他本人和威脅他的家人不要聲張,就是說聲張了對你沒有好處,不僅沒有好處還可能會判刑。但是實際上海外的大量曝光,正義人士的聲援,對於他的最後釋放能夠回到台灣,他認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其實這不僅僅是海外人士到國內去,到大陸去被非法抓捕人士的經驗,也是很多大陸人士的經驗。迫害者本身他們是無理的,他是怕曝光的,如果說大家都聽他的,都害怕了,都不曝光了,實際上中共的那些官員、國保、國安會更肆無忌憚,只有在國際壓力下,只有在國內的壓力下,越曝光中共越害怕,而不應該是這些被迫害的人。

另外一位證人是一個前空軍少校,胡志明,他因為拒絕放棄修煉法輪功而被兩次判刑投入監獄。他描述了中共對那些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情況,他是以親身的經歷來介紹這個情況,比如說派刑事犯去包夾、不讓睡覺、毒打、洗腦等等。因為他是親身經歷的,講述的人他自己在講述他經歷的時候很平靜,但是聽的人卻覺得非常震撼。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湯維強教授,他是證人之一,他當時就說他自己研究法輪功這麼多年,親耳聽到當事人的講述,那個感受是完全不同的,他說他非常感動。主持聽證會的主席和共同主席看來也是有同樣的感覺,所以他們提問,針對的提問的最多的證人之一就是胡志明。

西方醫生眼中的活摘器官

剛才談到了有兩位證人,下面談一下西方醫生眼睛當中的活摘器官。西奈山醫學院徐建超教授的證詞,他是從西方醫生的角度來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這件事情。他說作為一個腎病醫生,他有很多需要做透析的病人,就是很多已經符合器官移植的條件了,但是沒有器官,所以他一直要做透析。這些病人在美國等待的時間是3到5年。

但是醫生相互之間他們都瞭解,有一些醫生的病人去了中國,在幾週或是幾天之內就得到了一個腎臟。這種情況並不少見,所以在美國的醫生當中大家都瞭解。你瞞外人有的時候可以的,但是同行之間實際上是瞞不過去的,只是說人家拿不到證據,但是人家都是心知肚明,知道你這個器官來路不明的。

為甚麼呢?這些病人在中國動完手術以後他會回到他原來的國家,比如說美國去的病人他就會回到美國來,要繼續進行抗免疫排斥的治療,有的時候還會出現一些併發症或者是一些感染。在這種情況下,醫生所碰到的最大的問題是甚麼呢?是這些病人沒有從中國帶回完整的病例可以參考,他們對捐贈者的情況一無所知,並不知道捐贈者是甚麼人、年齡、性別、原來的健康狀況等等,一無所知!所以這些病人回來以後,實際上就把這個負擔加到了這個國家的醫療系統上面。這些器官接受者回到自己原來的國家以後就要耗費這個國家的醫療保險、政府福利和納稅人的錢,因此造成了無論是醫生、醫院,還有社會一個極大的負擔。

所以在回答聽證會主持人的提問的時候,問到西方國家應該做些甚麼的時候,徐建超教授就介紹了一些國家的經驗,比如說以色列就立法,國會立法,就是政府的醫療保險不能給那些出國旅遊移植回來的病人報銷,如果說這些病人不能提供符合西方標準的器官供體、自願捐獻的那些文件,和整個一系列移植相關的文件的話,那麼就不能報銷。

結果,當以色列這個立法法律生效以後,出國旅遊移植的病例就急劇減少了,而到中國去旅遊移植的病例是百分之百全部停掉了。如果減少以後還有一些出國移植的病例,他是到那些比較正規的國家,就是所有的文件是齊全的,而且不會有問題的,就是完全符合西方標準的那些文件。

另外他還介紹了美國醫學界已經採取的一些措施,包括對來自中國的移植的文章要嚴格審查,編輯或者是供稿者要負法律責任來提供完整的文件證明他的器官來源,而且很多地方已經開始不接受來自於中國的可能涉嫌回去以後會涉及到活摘器官的移植醫生,美國有很多地方已經開始這樣做了。這是美國醫學界已經採取的一些措施。

對於醫學界來說,我覺得它跟法律不一樣,法律界它有一個問題,指控你要有一定的證據;而醫學界正好反過來,你要發表你的文章,你要進行合作的話,你有義務提供這些器官來源合法的證據,就是你要提供證據,不是說讓別人提供你並不合法的證據,而是你必須提供合法的證據。所以在這方面,醫學界更有理由去採取一些措施。

史密斯議員特別談到了他正在推動的一項立法,就是H.R.2121,這項立法禁止侵犯人權者進入美國,就是一旦確認這些人曾經犯了嚴重侵犯人權罪名的話,要禁止進入美國。這個禁令不僅包括他自己,也包括他的子女。

今天在做節目的時候有人談到了,說這個可能對它沒有辦法,可能制裁作用更大。事實上我倒是認為制裁是針對一個國家制裁,這個國家制裁以後,如果經濟制裁以後,一個是可行性的問題,因為現在的經濟是全球一體化,這個有多大的可行性,另外一個,真正的制裁受苦的是普通老百姓,高官實際上是不會受苦的,制裁併不能夠真正的打擊到那些犯罪的人身上。

而禁令呢,禁止侵犯人權者的個人進入美國,就讓侵犯人權這個事情落實到每一個實施者的個人身上去,也就是說這些人他要參與了迫害,他要積極推動了迫害,他自己就要承擔責任,沒有一個組織可以幫他承擔的,不是說哪一個公安局來承擔,不是這樣的,而是說在這個公安局裡面直接參與迫害的人,你個人承擔這個責任,每一級都是這樣。

這裡面他就談到了說以前曾經有過立法,就是禁止那些參與強制墮胎、強制流產的那些執行者進入美國。他一講這個事情我就想到前不久在中國網上看到流傳的一個故事,說是有一個計生辦的人去辦簽證要到美國來,結果在簽證處的時候,填表的時候說工作是「計生辦」,馬上就被拒簽了。回來之後大家說還真的有這樣的事情啊!

原來我也是猜想這樣的事情是怎麼發生的?這一次才知道,聽史密斯議員談到原來是有立法的,就是說這個法律已經規定了,所以只要你是計生辦的,你已經違反了這個法律,就是不能讓你進入美國的。如果說H.R.2121通過以後,就會把它更廣泛地運用於侵犯人權的那些罪犯。

是掩蓋和難以為繼而非減輕迫害

最後再談一下迫害法輪功這個事件,隨著時間的變化,過去的13年當中發生一些甚麼變化?這是這一次在這個聽證會上談到的一個問題。這次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湯維強教授根據他的研究提出了一個觀點,他發現在2002年是最後一年最高檢察院對人大的報告當中提到法輪功,在2003年以後,最高檢察院對人大的報告就不再提法輪功了。他又收集了各個省的人大的會議情況,發現有類似的,很多地方在2003年以後都不提了,有個別的省分可能還延續了1、2年,也就是說都停下來了,只是停下來的時間有差異。他根據這個就得出一個結論,說是迫害法輪功在中國已經不是安全力量的主要任務了。

本來按照一般的社會,就是屬於公開透明的社會,這種研究方法得出這樣的結論來並不為錯。但是中國的今天並不是一個公開透明的社會,因此對於中國的信息的解讀,和一個開放的民主國家的信息的解讀是不一樣的。同樣的,國內也有很多人談到好多年沒有聽到法輪功了,似乎在中國法輪功已經不是一個問題了。

這個該怎麼樣去解讀?我認為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中共發起的一場政治運動,而不是依法治國的一個行為,它也不是政府的行政行為,是一個黨的政治運動行為,是黨的政治行為。既然是黨的政治行為,它本來就沒有必要去向人大報告,如果說它願意去做個樣子,走走形式,那也是可有可無的,那也不是由人大來決定的,就是黨決定,它要做個樣子給你看,你就做個樣子,人大根本就沒有權力去決定這個報告對它做還是不做。

迫害法輪功這件事情從來就沒有得到人大或者是政府的授權,我們也不能就根據這個去得出結論來說迫害從來就沒有發生過。所以不能根據人大和政府有沒有提到這件事情來證明這件事情存不存在。你是否向人大報告作為判斷的依據,在進行對和中國有關的研究方面是行不通的。事實上,不僅對人大不需要報告,就是對中共的全國代表大會,就是黨的會議是不是報告,也是可有可無的。

我們在前幾次的節目裡面提到, 香港的《動向》雜誌十月份的文章,文章裡面就談到對法輪功的迫害,說是「胡溫十年對此拿捏很到位」,講的就是在黨代會上也不公開提迫害法輪功的問題了。這個文章怎麼說呢:一方面在政治報告中完全迴避,它的標誌是2005年10月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公報。也就是說實際上是2005年10月份的十六屆六中全會開始,就是連黨內的政治報告也不提了。

但是它又提到另外一句話就是,另一方面對維穩系繼續的非規模性打擊不聞不問。也就是說打壓繼續存在,絲毫沒有減輕。它說的「非規模性打擊」,實際上並不是說這個打擊的規模小,而是說不是以全國性的運動的形式公開發動,區別只是在這裡而已。也就是說,周永康所主持的政法委進行的照樣是全國性的規模性打壓,只是說他不再在各種報告當中體現出來了。所以說並非是打壓減輕了,或者是政策調整了,而是把迫害掩蓋起來了。

我們可以看到隨著打壓法輪功這個說法在人大和黨代會報告當中的消失,中共大規模的妖魔化法輪功的宣傳其實也消失了,這裡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就是表明迫害的失敗和難以為繼。我曾經以央視《焦點訪談》的反法輪功節目為例分析過,就在1999年的7月份和8月份,《焦點訪談》幾乎每天一集反法輪功節目;到了9月份突然減少,以後就一直保持在一個相對的低水平。

原因是甚麼呢?我認為是當時江澤民是認為3個月就要消滅法輪功。因為歷史上沒有誰經得起中共幾週的大批判和打壓,就全都垮掉了,哪怕是國家主席也罷。所以他準備的大批判的彈藥也就是2個月。2個月以後,法輪功沒有倒,中共自己亂了方寸了,不知道怎麼辦,所以有一段時間,反法輪功的宣傳在央視的《焦點訪談》這個節目當中相對的低潮。

我這裡只是選了央視的《焦點訪談》,其它的媒體不一定是同樣的規律,因為不同的媒體有不同的性質,有不同的特點。文字媒體的批量生產比電視的批量生產要容易得多,這種規律不一定有電視節目那麼明顯。整個2000年央視的《焦點訪談》反法輪功節目保持一個相對低水平;到了2001年的時候,中共設計的一個「天安門自焚」偽案,各方面等於是重組了力量,又捲土重來,所以《焦點訪談》的節目在那一年又出現了一個高潮,持續一年,以後又快速遞減;到2004年就基本上消失了。

這個消失和原來的消失它的意義是不一樣的。這次是甚麼呢?就是中共如果繼續原來的大批判的模式的話,那麼毫無疑問會使國內的民眾產生一種想法,就是中共你也有打不垮別人的時候啊!對於中共來說這就很不利,因為中共它在中國人民的心目當中建立了一種虛幻的假象,就說中共想整誰就能整垮誰。這種虛幻的假象對於中共的統治是至關重要的,不然的話,誰都不怕它了,誰都不買它的帳了,中共統治就維持不下去了,因為它不是靠選票來定的,而是靠這種高壓政治來定的,來維持的。所以它不是不想批判,而是說它已經沒有能力來批判。

另外一位證人也談到了這幾年出現的一些現象,就是民眾起來反對迫害法輪功。這位證人是一位人權顧問,她講述了一個故事,就是講了法輪功學員秦月明在2011年被關押在監獄裡快要出獄的時候,被迫害致死以後,他的妻子、女兒向當局討說法,結果當地把她們關進勞教所。他還有一個女兒在外面就開始徵簽營救她的母親和姐姐,也去講述她父親被迫害致死的事情,很快的就徵簽到1萬5千個手印。這件事情引起了當局的恐慌。

其實在過去的1、2年當中,類似的當地的鄉親用按手印的方式來支持他們當地的法輪功學員來反對政府迫害的情況,已經在很多地區發生過。「大赦國際」就這些問題,就是徵簽手印的事情,也發動過幾次全球性的徵簽支持。「大赦國際」它有一種簽名運動,簽了名以後,把這些簽名寄到中國的政府去。有幾次就是關於中國民眾用按手印的方式支持法輪功學員引起「大赦國際」的高度關注。這是這一次美國國會所舉行的聽證的那些情況和我的一些看法。

文章來源:《希望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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