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訪民投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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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26日訊】經過13年的維權抗爭,福建省南平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終於就林貞廉、林貞忠弟兄與星光造紙集團公司之間的房屋拆遷糾紛一案,於2012年10月10日作出了(2012)1號行政裁決。但雙方都不服該裁決的行政行為,林貞廉於2012年11月25日向南平市延平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星光造紙集團公司於2012年11月26日向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起行政複議。

按照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複議法的規定,當事人不服行政複議決定的,可以先向作出行政複議決定機關的同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行政機關提起行政複議,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訴訟,如果當事一方提起了行政訴訟,那麼行政複議機關就不再受理。在本案中,林貞廉已先於星光造紙集團公司提起行政訴訟,但延平區法院卻拒絕受理,理由是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也受理了星光集團公司的行政複議。並告知,只有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星光造紙集團公司提起的行政複議不予受理,法院才能夠受理行政訴訟。

在了解到南平市政府已經拒絕星光造紙集團公司提起的行政複議的情況后,癌症老人林貞廉於今天早晨乘坐3個多小時的火車,趕到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質問該廳的老爺們:究竟有多少油水讓他們不顧法律程序,非法受理黨產星光造紙集團公司的行政複議?

(以上是12月20日去省廳)

老冤民林貞廉,12月26日清晨4點多就到火車站,坐3個半小時到市府,找省建設廳領導,被維穩分子推倒,大喊救命,沒人管,還是圍觀的群眾看到,報案了、才得到救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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