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無旁騖正解 落榜師勝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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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4日電)李姓男子參加教師甄試,發現國文選擇題答案心無旁「鶩」,異於教育部版心無旁「騖」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決李男勝訴定讞。

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委員會委任律師黃旭田回應,本題是由校外教授命題,尊重判決結果。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李男在民國99年間參加澎湖縣國中教師甄試,名列國文科正式老師備取第2名,他認為國文科考題中將心無旁「鶩」列為正確用字有疑義,因為教育部回函也說是心無旁「騖」,該題沒有標準答案應該要送分,他應可獲得正式教師錄取資格。

李男向澎湖縣政府提出訴願,但甄試委員會堅持答案沒錯,縣府駁回訴願,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李男勝訴,要求縣府重新計算分數。

甄試委員會則認為,李男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疑義,且學術界仍以心無旁「鶩」為定論,因此提起上訴。

最高行政法院則認為,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審訂心無旁「ㄨˋ」正確用字應該是「騖」,且申訴時間過短,判決李男勝訴,縣府應重新計算李男分數,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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