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0日訊】(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20日電)衛生署今天表示,明年起向健保局領取的醫療費用逾新台幣6億元時,依規定須公布財務報表,估計前3年逾100家醫院須公布。
健保局醫管組組長蔡淑鈴說,以民國100年資料初步分析,領取健保醫療費用的前5名是長庚醫院(台北、林口)166億元、台大醫院139億元、台北榮民總醫院129億元、高雄長庚105億元及馬偕醫院(台北、淡水)86億元。
蔡淑鈴說,統計領取健保醫療費超過6億元以上有103家,占醫院層級總額健保費用84.10%,其中醫學中心19家、區域醫院71家、地區醫院13家,這103家都需要在103年提報財務報表。
蔡淑鈴指出,財務報表提報門檻分階段放寬,102年到104年門檻是超過6億元;105年與106年門檻是超過4億元;自107年後超過2億元的特約醫療院所須公布財務報表。
蔡淑鈴說,102年起,健保特約醫療院所領取的健保醫療費用超過6億元,需在隔年10月底前提供經會計師或審計機關審定的財務報表給健保局,12月底前登載在健保局全球資訊網。
蔡淑鈴表示,公布醫院財務狀況的目的是為了落實二代健保改革的核心價值「資訊揭露」,讓醫院財務更透明,並讓民眾了解醫院經營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