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9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副局長王詠心表示,對於不賺錢,董監事卻領取高報酬的上市櫃公司,會進一步研議檢討薪酬委員會如何發揮作用。
王詠心今天參加保發中心以及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所舉辦「機構法人資產管理研討會」。
王詠心表示,證券交易法在民國99年修正,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的公司應該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金管會在去年3月時公布股票上市或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
王詠心指出,股票若已經在證交所上市,或在營業處所買賣的公司應設置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應包含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的薪資、股票選擇權與其他具有實質獎勵的措施。
王詠心說,薪酬委員會必須要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人數不可少於3人,並且要符合專業性及獨立性的規定,應該以善良管理人的責任忠於職權。
不過,外界質疑,有些上市櫃公司不賺錢,董監事還是領高額的薪資。王詠心表示,會進一步研議檢討薪酬委員會如何發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