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人員考評 擬列貿易成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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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9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通過主決議,要求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將各國與台灣貿易成長量列入駐外人員考評指標,2年內未達成者即調回台灣。

經委會今天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經濟部主管經濟作業基金及經濟特別收入基金」等案。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丁守中表示,全球經濟不景氣,台灣貿易量衰退很大;他曾與外國駐外大使討論發現,各國對駐外人員多有訂定雙邊人員來往成長速度、貿易量成長等考評指標,因此他提案建議訂定相關指標。

經委會隨後通過主決議,要求國貿局應對駐外人員訂定每年至少5%與駐在國貿易成長指標,做為經貿駐外人員的工作目標,連續2年未達成者即調回國內。

國貿局長張俊福受訪時指出,原本內部就有考評駐外單位績效的基準,未來除了駐在國與台灣貿易額量成長外,招商成果及協助台商在當地投資等情況,都可能列入駐外人員考評。

張俊福說,目前正通盤檢討相關規定,待經濟部核定後就可執行。

不過,張俊福也舉例,國貿局在美國有6個駐點,但美國與台灣間整體貿易額只有一個,如何分配各駐外單位責任,還需仔細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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