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8日訊】(新唐人記者宋風綜合報導)12月2日,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被中紀委帶離四川,成為中共十八大後第一個“落馬”的副省級官員。據悉,李春城案發與成都土地案有關,當地多名在李春城時代被認為“工作得力”的幹部,和數位地產界的“紅頂商人”受到約談,知名地產上市公司萬科也因與這些商人合作而牽扯其中。
李春城撐腰 成都“哈爾濱幫”得勢
有人說,一個高官倒下,後面一定是一個大商人倒下。薄王倒下,實達的徐明倒下。現在作為中央候補委員、省委副書記的李春城倒下了,肯定也有不少商人牽涉其中。
一批來自東北黑龍江、跟隨李春城的生意人,在成都被稱為“哈爾濱幫”。當地地產界人士認為:在五龍山地塊上,“哈爾濱幫”就顯示了實力。
據成都媒體2010年的報導,五龍山專案兩個地塊總共518畝,5月6日拍賣,起價均為每畝105萬。當時拍賣規定,每次舉牌加價幅度為2萬元。但現場只有一個競拍主體舉牌——由成都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成都同泰)牽頭的聯合體,用時不到6分鐘就將兩塊地以底價收入囊中。
公開資料顯示,也是在五龍山地塊附近,央企保利地產同期的拿地價格則為每畝125萬元。
知名地產商萬科為了低價拿地,也與成都同泰有不少合作。成都同泰號稱註冊資本1000萬元,實際到位資本只有200萬元,遠遠不足以操盤一個如此土地體量的大盤項目。而万科看好五龍山項目,卻無政府資源及拿地渠道。於是,成都同泰就成為“倒手土地”的“中介公司”,而成都万科才是真正的土地買家。於是作為上市公司的万科,便出錢對成都同泰進行控股。
據大陸《財新網》報導,成都同泰的背後是史振華。而史振華和李春城即是東北老鄉,又是哈爾濱工業大學的校友。“史振華是李春城的鐵哥們兒。”一位房地產商人透露說。
資料顯示,李春城,遼寧省海城人,1978年從哈爾濱工業大學畢業後,先後任共青團哈爾濱市委書記、哈爾濱市太平區區長、區委書記,哈爾濱市副市長。1998年12月,他遠赴四川擔任成都市副市長,之後擔任成都市長、市委書記等職,2011年9月開始擔任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在成都擔任黨政主要領導11年。
與李春城有關多人落馬
早在8月16日,成都市工業投資集團公司董事長戴曉明被抓。戴曉明此前曾任成都市青白江區區委書記、成都市經濟委員會主任等多個要職,在成都民間被認為是李春城的"八大金剛"之一。據瞭解,自戴曉明擔任成都工投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以來,成都工投集團得到諸多看似無意的"關照",如"彭州石化"、"土地收儲特權"等,成都工投集團的利益來源被指與李春城的"幫助"緊密相關。
9月底,前成都市新都區國土局局長毛一新也被市紀委帶走調查,據稱在其家中搜出3872萬元現金。毛一新的落馬跟成都繞城高速北部一大型房地產專案有關。
而十八大結束後不久,就傳出史振華被調查的消息,隨後沒幾天,李春城的秘書陳斌也被帶走接受調查。12月3日,四川省委常委會內部通報了李春城接受調查的消息。而李春城已於前一天被帶離成都。
成都地產業瘋狂事件不斷
李春城在擔任成都市委書記期間,成都發生了無數起暴力強拆事件,僅3508廠就有數百人聯名上告。而唐福珍自焚事件更曾震驚全國。幾年來,關於新都土地問題的舉報也一直沒有間斷。
2009年11月13日,成都市金牛區城管執法局對一處違章建築進行強拆。為了阻止拆遷,唐福珍在樓頂天臺自焚。16天後,唐福珍因醫治無效死亡。唐的數名親人或受傷入院或被刑拘,地方政府將該事件定性為暴力抗法。12月1日,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王才亮律師在自焚事件發生後給時任成都市委書記李春城寫了一封公開信,信中說政府對事件的定性為「暴力抗法」,卻沒說是非法強拆的慘劇,也未見檢察機關介入,因此請求李春城負起責任,立刻指示檢察機關介入,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隨後在12月3日召開的自焚事件情況通報會上,成都市金牛區政府認定了唐福珍的丈夫胡昌明所修房屋屬違法建設,金牛區城市管理執法局拆除胡昌明違法建設,主體合法,程式合法。
網傳李春城涉案十二宗 貪腐數十億
網路近日爆料稱,李春城自調任成都市委書記後,就以高價賣官方式瘋狂斂財,任人唯錢,大刮買官賣官風。
舉報人申勇指出,由於李春城大搞建設工程與私處拆遷,村民冠以“李拆遷”的外號。還有消息指出,李春城可能涉案多宗,懷疑涉及的問題多與土地、工程建設、拆遷等有關,“或涉貪腐數十億”。
有網友列舉出李春城的12起所涉案例,具體如下:
一、成都工業投資集團董事長戴曉明石油項目等貪腐大案;
二、成都會展集團董事長鄧鴻巨額資金案(“九寨天堂”資金案、成都“新會展世紀城”資金案等);
三、成都郫縣農科村“今日田園”數千畝別墅房地產土地案;
四、成都南延線天府大道“麓山國際社區”數千畝別墅房地產土地案(開發商為郎酒集團旗下萬華房地產公司);
五、成都一環路、二環路跨線立交橋和下穿隧洞工程腐敗案;
六、成都七條地鐵全線開工建設工程腐敗大案;
七、成都南延線天府大道“鳥巢”新益州國際金融城(原市政府新大樓)建設及裝修工程腐敗大案;
八、公然違抗國務院禁令強拆逼迫天回鎮房主自焚致死慘案;
九、成都城投集團等關涉土地、資金等嫌疑案;
十、四川信託資金大案;
十一、縱容四川第二大黑社會集團頭目脫逃共同分贓案;
十二、黑龍江省委韓桂芝買官賣官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