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梅:滅絕猶太人與消滅階級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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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15日訊】共產黨和納粹都是嗜血成性殺人如麻得儈子手,它們的「最高成就是一堆屍體,其歷史就是一個毀滅人類的目錄。」。

——題記

在距波蘭首都華沙300多公里處,有一座叫奧斯維辛的城市,二戰期間,納粹在這一帶修建了著名的奧斯維辛集中營,它是納粹修建的1000多座集中營中最大的一座,也是其中最惡名昭著的一座滅絕營(專門進行種族滅絕的集中營,又稱死亡營)

當年,被運到這裏的猶太人都要經過一個挑選過程,可以做苦工的男性會被送到苦工營,剩下的則被送到毒氣室。一開始,被送去毒氣室的猶太人都以為自己是去浴室,但到了浴室裏才發現,蓮蓬頭放出來的根本就不是淋浴的水,而是毒氣。

在納粹犯下的諸多罪行中,最駭人聽聞和臭名昭著的,莫過於對猶太人的這種種族滅絕性的大屠殺。

1939 年 1 月30 日 ,希特勒在國會的一次演說中公開聲稱,「在即將到來的戰爭中歐洲猶太種族將被消滅。」元首一聲令下,屠殺機器立刻開始啟動。

最早的大屠殺是從1939年9月1日德軍進攻波蘭後開始的。隨著德軍侵入蘇聯,屠殺進一步升級。在紐倫堡審訊中,德國軍隊攻入蘇聯後曾任蓋世太保特別行動隊D支隊隊長的奧侖道夫交待,他和他的手下在蘇聯的第一年裏就殺害了9萬男子、婦女和兒童。每到一個市鎮或村莊,他們就以「重新安置」為名命令當地的猶太人集合起來,勒令他們交出貴重物品,脫掉外衣,然後將他們集體押往刑場槍殺,或送上「毒汽車」處死,上自白髮老人下至周歲孩子均不能倖免,其狀慘不忍睹。僅1942年10月5日,蓋世太保在烏克蘭的杜布諾鎮一次就殺害了5000名猶太人。

1942年1月20日,納粹頭目專門召開會議落實「猶太人問題的最後解決方法」,大規模的毒氣殺人由此拉開了帷幕。

一批又一批的猶太人,從各地被絡繹不絕地運到已建成毒氣室和焚屍爐的各個滅絕營,其中規模最大的就是奧斯威辛。二戰期間,共有250萬猶太人在這裏被納粹殺害,曾創下一天毒死6000人的記錄,因此被稱為「死亡工廠」。

除去德國,被大規模屠殺的還包括波蘭、蘇聯、東南歐、西歐等被德國佔領的所有國家的猶太人。他們或在當地被殺害,或被驅趕到猶太人保留區,或被押送到死亡營,實施所謂「無痛而終」。據統計,整個二戰中有大約580萬歐裔猶太人被納粹殺死,是歐洲猶太人人口的三分之二。

除此之外,吉普賽人、黑人以及斯拉夫人也被納粹列入根除和滅絕之列。其中吉普賽人是納粹試圖滅絕的第二大群體,二戰結束前,約有21.9 萬吉普賽人被他們殺害。

英國學者馬克•尼古拉斯在《法西斯主義》一書中曾十分精闢地指出:「法西斯主義的最高成就是一堆屍體,其歷史就是一個毀滅人類的目錄。」這個結論非但適用於納粹,用來評價共產黨也同樣合適。從列寧到史達林,從史達林到毛澤東和波爾布特,共產黨不僅導演了一次又一次血流成河的大屠殺,而且愈演愈烈。

在各國共產黨中,雙手最早沾滿鮮血的是列寧及其領導下的布爾什維克。

「十月革命」後,蘇俄遭遇了極為嚴重的經濟失敗,面對這種局面,列寧大開殺戒。左翼社會革命黨人埃薩克•斯坦因倍格曾一度在蘇維埃政府中擔任司法人民委員。他描述1918年2月間人民委員會開會時的情況,其中有這樣的一段情節:列寧提出一項法令草案,標題是「社會主義祖國在危殆中」, 其中有一條, 要求把一大批犯人不經過審判即「就地正法」。這批犯人範圍很廣,只是粗略地劃為 「敵特,投機商,盜賊,流氓無賴,反革命煽動者,以及德國奸細等。」 斯坦因倍格反對這項法令,他所持的理由是:此項法令的條文「過於苛酷,……勢必將造成全面性的恐怖統治。」 斯坦因倍格寫道:「列寧對我的反對性意見大為惱火,他用革命司法的名義進行反駁。於是,我怒不可遏,喊道:‘那末,我們何必還要什麼司法人民委員部?讓我們乾脆把它叫做社會滅絕人民委員部,把社會上的人統統斬盡殺絕好了!’ 列寧頓時容光煥發,回答道:‘好罷,行啊,……這正是我們所要做的……不過我們卻不能把它說出來罷了。’」(注1)

由於蘇維埃政府對糧食購銷實行國家壟斷,農民不願以賤價出售糧食,城裏出現糧荒,列寧便於1918年1月14日下令派出武裝搶糧隊到農村去搶奪糧食,不料這一舉措激起了農民的反抗。1918年8月5日,奔薩地區的農民不堪布爾什維克強搶穀物,起來武裝反抗,起義迅速蔓延到周邊地區。布黨派出部隊血腥鎮壓了起義。在此期間,列寧向奔薩地區領導發去一份秘密電令,命令他們對當地反抗蘇維埃政權的富農進行大規模的屠殺。蘇聯解體後,這些電報被公諸於世:

同志們!五個縣區的富農暴動必須毫不留情地予以鎮壓。整個革命事業的利益,要求我們必須這樣做,因為目前各地都在與富農進行著「最後的決戰」, 我們必須樹立一個榜樣。 辦法如下:

1. 把那些臭名彰著的富農、財主、吸血鬼統統吊死,人數不得少於一百名。(吊死後就掛在那裏示眾,讓民眾觀看。)

2. 把死者的姓名公佈出來。

3. 把他們的全部穀物,統統沒收過來。

4. 要指定一些人做人質——照昨天的電令辦理。要做到這樣的程度:使周圍數百俄裏(公里)以內的民眾都能看到,都能知道,都會膽戰心驚,奔相走告,說我們正在絞殺那些富農吸血鬼,而且還要絞殺其他的吸血鬼。

電文收到之日,立即執行。 (注2)

1920 年底,布爾什維克誘騙被其擊敗的弗蘭德爾將軍殘部投降,保證說將赦免他們。但在誘降成功後,克裏米亞革命委員會負責人庫恩•貝拉經請示列寧批准,下令以槍斃或吊死方式,集體處決了 5 萬名白軍戰俘與平民。

處決通常在監獄裏的地下室內執行,有時也在城郊。被處決者被扒光衣服,由劊子手們分享其衣物和財物。受害人或是成批地被機槍掃射打死,或是被個別地用左輪槍打死。被個別槍決者在進入地窖時,行刑者即用槍對準其頸後開槍。地下室裏到處是屍體,浸透了血液。在城外處決者則被卡車拉到行刑的地點,有時被命令為自己挖墳墓。

據目擊者報告:「整個寬大的汽車間的地上都是血,血、顱骨和一綹綹頭髮以及其他人的遺體混合 堆積成了幾英寸深的可怕的物質……牆上有幾千個彈孔,濺滿血跡,沾著腦漿與頭皮……,一個長約十米,寬與深均為四分之一米的槽內盛滿了血……在這個恐怖的 地方的附近,在同一房子的花園內,匆忙地掩埋了 127 個屍體,那是最近一次屠殺的產物……所有的屍體的頭顱都被砸碎了,許多屍體的頭顱甚至是扁平的。有的屍體完全沒有頭,但那頭不是砍掉,而是……扯掉的……。在花園的一角,我們見到了另外一個較早的墳墓,大約有 80 個屍體……肚子被劃開的屍體,其他則是殘缺的屍體,有的被徹底地糟踐過。有的眼睛被挖出了……頭,臉,脖子和軀幹都被刀傷覆蓋……有老人,男人,女人和兒童。一個女人和她八歲的女兒用繩子綁在一 起,兩人身上都有槍傷。」

1922年,舒亞發生了僧侶反抗事件。3月19日,列寧就如何鎮壓這次事件專門給政治局寫了封信。考慮到信的內容見不得人,他特地在開頭說明只許政治局委員傳閱,不得以任何理由複製。信中殺氣騰騰地說:「現在我們必須最決絕地、最無情地粉碎黑色僧侶百人團,必須以如此的殘暴鎮壓他們的一切抵抗,以致他們幾十年內都不會忘記。」「在這次事件中,我們槍斃的反動僧侶代表和反動資產階級分子的數量越多越好,因為以這種方式,我們將給這些‘聽眾’準確地上一堂課,使得他們在幾十年內都不敢夢想任何形式的抵抗。」(注3)

史達林不但繼承了列寧的殺人衣缽,而且將其發揮到了一個新的水準。據學者王康介紹,「俄國的整個十九世紀因為政治原因被叛死刑的也就幾十個人,被在流放地死去的也就幾百人,不到一千人,但是到史達林在1936年、1937年、1938年的這個大的肅反的時候,每一天在莫斯科的八個焚屍爐,每一天都要接到源源不斷地運來的那些血肉模糊的屍體,每一天在莫斯科處死的上千人。這個已經不是鮮血匯成的小溪了,這已經是白骨皚皚的荒原了。從來沒有歷史上哪個暴君這樣殘忍地、大規模地處死自己的同胞、自己的階級兄弟、黨國的精英和國家的棟樑。1991年的6月14號,蘇聯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克留奇科夫將軍公佈向世界,從1920年到1953年,被政治鎮壓的蘇聯人是450萬。450萬,這個數字大大地被減小了。蘇聯的沃爾科戈諾夫教授,統計學家,他統計的是,從1928年到1953年,四分之一世紀裏邊,史達林大權在握,獨攬的時候,蘇聯人被政治鎮壓死於非命的是1950萬到2200萬之間。前蘇共宣傳部長雅科夫列夫,他是後來蘇聯平反委員會的主席,他統計的數字是,死於史達林暴政的是四千萬左右。前美國的國務卿,蘇聯問題專家布熱津斯基的統計是五千萬左右。前蘇聯莫斯科大學教授庫爾幹諾夫教授統計的是6600萬。」(注4)

與蘇共相比,中共更是一個典型的靠殺人起家的黨。僅在1927年到1936年所謂第一次國共內戰時期,中共盤踞的江西一地人口就從二千多萬下降到一千多萬,死者中許多人便是中共的刀下鬼。

當年,中共廣東「農運大王」彭湃曾厲聲疾呼:「把反動派和土豪劣紳殺得乾乾淨淨,讓他們的鮮血染紅海港,染紅每一個人的衣裳!」他效法明末張獻忠發佈「七殺令」,下達每一個蘇維埃代表殺20個人的指標。在他一手領導的海陸豐暴動中有一萬數千人被殺,甚至出現吃人肉、吃心肝的現象。燒殺之慘烈,令人心驚膽顫。

1951年,剛上臺不久的中共又揮舞起了血淋淋的屠刀,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如火如荼的所謂「鎮壓反革命分子」(史稱「鎮反」)運動。1951年4月30日,毛澤東在一則批語中明確指示說,「在農村,殺反革命,一般應超過人口比例千分之一……在城市一般應少於千分之一。」以當時中國六億人口計算,毛一道「聖旨」就使至少六十萬人頭落地。

與如火如荼的「鎮反」運動同時並舉的,是同樣如火如荼的以「消滅地主階級」為目標的「土改運動」。 「土改」中,殺地主是無須定罪的,「地主」二字就是「罪」。當時,殺人大權掌握在區委書記手中,他想殺誰,就可以殺誰,不要任何理由,也不要經過任何手續,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攔。如果碰到嗜殺的區委書記,朱筆不留情,興之所致,在名單上一個一個勾畫下去,那一方的地主便遭殃了

據中共自己公佈的資料,到1952年底,全國共消滅「反革命分子」達240餘萬人,實則遇害的國民黨縣長以下至地方甲長的公教人員及地主最少在500萬人以上。

文革時期是中國「左傾」最瘋狂的時期,此時的殺人,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種展示「革命性」的表演,其野蠻和瘋狂可以說到了極至。如1967年8月13日到10月7日,湖南道縣人民武裝部的基層民兵屠殺「湘江風雷」組織成員及「黑五類」,歷時66天涉及10個區,36個公社,468個大隊,2778戶,共4519人。全地區10個縣共死9093人,其中「地富反壞」占38%,地富子女占44%。被殺人中,年紀最大的78歲,最小的才10天。1968年初,內蒙古清查「內人黨」,製造了35萬餘人被殺的血案。1968年在廣西,有數萬人參與了對「四•二二」群眾團體的武裝大屠殺,死人11萬。

文革結束後,中共搞起了「改革開放」,善良的中國民眾以為黨再不也會象以前那樣泛殺無辜了。誰知1989年的「六四」血案中,中共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公開使用國際上禁用的開花彈射殺愛國學生和市民,並用坦克將他們中的一些人壓成了肉醬,創下了掌權以來公開殺人的新紀錄.

十年之後,江澤民又一次大開殺戒,把屠刀揮向了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僅到2002年年底,大陸的內部消息即指有超過7000名法輪功學員在各地拘留所、勞教所、監獄和精神病院被折磨致死,平均一天虐殺7個人。

坐落在瀋陽市蘇家屯區雪松路49號的遼寧省血栓中西結合醫院,在治療血栓病方面頗有名氣,曾吸引了不少病人來此就診。但每天在這裏進進出出的人,誰都不會想到,就在這家醫院的地下醫療設施裏,曾經存在過一個集中關押法輪功學員的秘密集中營,大約有6000多位法輪功學員一度被囚禁在此。獄方將他們的內臟摘取後送至各個醫療單位買賣賺錢,被摘取內臟的人則送進焚屍爐焚毀。一名女士出面指證,她的丈夫就是活體器官摘除主刀醫生之一,由於承受不了這種經歷造成的巨大的心理壓力和難以描述的痛苦,他們後來只好離婚。

更令人震驚的是,摘取法輪功學員活體器官的並非蘇家屯秘密集中營一處。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組成的獨立調查組,於2006年7月6日向加拿大媒體公開了「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該報告稱,經過兩個月的調查、取證,通過對18類證據的證明和反證,可以肯定,「大規模的、違背意願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器官掠取一直存在,而且現在仍然在繼續著。」大量被處死的法輪功學員的「身體器官,包括心臟、腎臟、肝臟和眼角膜,幾乎同時都被掠摘,非自願的被摘取,然後被高價出售,有時被賣給外國人」。在當天的新聞發佈會上,麥塔斯將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為稱為「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

奉毛澤東思想為師的紅色高棉(即柬埔寨共產黨)更是殺人如麻。「建設我們的國家,我們只需要不超過100萬優良的革命者,我們寧可殺掉10個朋友,也決不允許1個敵人生存!」紅色高棉不僅是這麼說的,也是這麼做的。據歷史學家估計,在它當政的短短4年裏,柬埔寨大約有200萬人非正常死亡,占當時全國人口的五分之一,其中很多人便死于紅色高棉的屠殺,屠殺手段而且極其殘忍。依Sliwinski研究,死者中53%死於用砍刀、斧頭或農用工具砍頭,6%被絞死或用塑膠袋窒息至死,5%遭割喉而死,僅29%的受害者死於槍決。

S21集中營和鐘屋殺人場是紅色高棉時代最著名和最恐怖的刑場。從1975年到1978年的4個年頭裏,共有2萬多人在S21集中營裏被拘禁和拷打,有些人就死在這裏,更多的人則被送往鐘屋殺人場有計劃地處決。

與S21相比,鐘屋是個毫無懸念的「此處無人生還」的地獄。囚犯們被塞進卡車,一路顛簸送到這個絕命營。這裏沒有關押犯人的地方,只有儈子手辦公室和DDT倉庫。人們首先聞到的是濃重的血腥和DDT的味道,聽到的是高音喇叭放出的震耳欲聾的歌聲。

因為處決每天都在按計劃批量進行,年輕的儈子手為了節省子彈,一般都是用棍棒將受難者打死,或者用鋤頭直接鏟斷頭顱。受害者的血腥和慘叫不得不用DDT和高音喇叭發出的雜訊來掩蓋。有時押送來整車的女犯和兒童,儈子手們乾脆連棍棒都不用,直接倒提孩子雙腿,活活摔死在大樹上,至今人們還能看見深深地鑲在樹幹上的小牙齒和散落在葬坑旁的襤褸破布。1980年,人們從這個原本美麗的龍眼種植園中挖出了8589具遺骸。

可見,不管是納粹還是共產黨,都是嗜血成性殺人如麻的儈子手。它們的區別僅僅在於,納粹屠殺的是以猶太人為主的「劣等民族」,而死於共產黨刀下的則是形形色色的所謂「階級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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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注1:埃薩克•斯坦因倍格《在革命司令部的日子裏》,倫敦,1955年版, 145頁

注2:理查•派普斯編《列寧的真面目》,美國康州紐海文,1996年版,50頁

注3:見《列寧與紅色恐怖:「仇恨與復仇的讚美詩」》

注4:見《蘇維埃的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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