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4日電)民進黨籍立委蕭美琴今天說,應刪除外國人歸化須放棄原有國籍規定;內政部官員說,若要修法需先與社會溝通獲致共識再推動。
國籍法規定,外國人申請歸化者,應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
蕭美琴在立法院召開「台灣現行移民政策檢視與未來修法方向之探討」公聽會表示,現行國籍法使女性外籍配偶在申請歸化時,須放棄原有國籍,明顯違反「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對婦女國籍權的保護。
她說,公約規定應給予男性與女性有取得、改變或保留國籍的同等權利,現行國籍法不符國際人權保障宗旨,應予刪除。
內政部戶政司專門委員翟蘭萍表示,這項規定主要是為解決雙重國籍衍生的義務負擔與困擾,考量社會資源分配合理性、國家財政負擔等原則,也有一些例外規定,如不可歸責當事人的事由,目前可先准予歸化,事後再看各國規定處理。
翟蘭萍說,目前台灣是單一國籍體制,如果要修成雙重國籍體制,需與社會各界多溝通,獲得共識後才能再研修國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