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查核婚友社 要求改善契約

Facebook

【新唐人2012年12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3日電)台北市政府表示,12月隨機訪查台北市內11家婚姻媒合業者,部分定型化契約未明定審閱期或退費規定,已要求改善。

台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陳信誠指出,北市府今年接獲25件有關婚姻媒合業的消費申訴,內容包括未給予定型化契約審閱期間、排約次數不足、排約對象的條件不符及不予退費等爭議。

為落實保障婚友社消費者權益,台北市消保官與民政局在12月隨機訪查市內11家婚姻媒合業者,查核6大項目;調查結果顯示,部分業者的定型化契約未明定審閱期間或退費規定,已要求業者在12月底前改善,以減少消費爭議。

查核項目包括是否簽訂定型化契約並交予消費者收執;收費前是否清楚告知收費標準及雙方權利義務;定型化契約條款有無明定審閱期間;定型化契約條款有無明定退費標準;業者在招收會員時是否確實審查基本資料;有無會員名冊等。

陳信誠提醒,未婚青年在參加婚友社或未婚聯誼活動時,簽約前要「停、看、聽」;「停」就是利用定型化契約的審閱期保障,不要立即簽約;「看」就是注意契約內容有無會員名冊及資格審查機制、要有收費標準及雙方平等權利義務規範、要有退費條款。

另外,「聽」則是消費者應多方探聽業者口碑,注意業者介紹時是否忠實解說會員的權利義務內容。

此外,婚姻媒合業的會費依服務期間、項目及服務內容不同,而有價格落差,消費者應多加觀察比較再做決定。若消費者有任何消費爭議,可撥打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