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茜:論腐敗與清末新政失敗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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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12日訊】改革,對於一個壞政府來說,最危險的時刻,通常就是它開始改革的時刻。此所謂朽木不可雕也。一般地說,改革不僅僅是體制的變換以及由此產生的利益的重新分配,它也帶來了新舊價值觀念的強烈衝突和碰撞。由於新的道德觀念、行為準則一時難以建立,新舊機構又處在不斷調整、重建之中,改革中的腐敗行為是無法避免的。但是,如果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已成為社會的一種風氣,上至中樞,下至僚屬,無不公然貪污受賄,也就是說,整個統治機器已被腐敗侵蝕,法律不足畏,官常不足守,那麼不僅僅是改旗易幟的問題,而是國家機器到了該重建的時候了。

一個多世紀前的清末新政是中國近代化過程中的一次重要的改革,是20世紀初清王朝在歷史抉擇的重要時刻被迫進行的一場與傳統的封建社會改良自救運動有本質區別的資本主義改革,它是當權的統治者力圖利用傳統的政治權威的合法性為基礎,自上而下地進行體制與政策的改革,以期保持原統治的連續性,又和平地實現政治與社會結構革新。其涉及的範圍之廣和觸及的內容之深前所未有。應該說,歷經10年的改革是取得了一定成效的。

然而,由於王朝的腐敗最終導致改革的徹底失敗,清王朝在改革中壽終正寢,也使中國失去了擠入世界強林的機會,那麼腐敗是如何導致這次近代化改革失敗的呢?

一、清廷一味堅持君主專制和皇族集權延誤了新政破舊布新的時機。

到了近代,君主專制與皇族集權是政治反動腐朽的典型表現。清末,封建專制已到爛熟的程度,可是滿清政府在20世紀初世界近代化大潮洶湧澎湃中被迫實行新政之時卻仍不忘記借改革之名行封建集權之實。

而近代化的理論認為,社會的近代化是一個複雜的有機整體,是社會的各個方面攜手共同向近代社會前進的過程。文化教育和經濟的變革必然產生與傳統社會根本不同的異質因素,這些因素不僅包括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和期望值的根本改變,也包括新的階層和政治派別的形成。這就必然會對現存的傳統權威的合法性和政體的有效性產生強烈的衝擊和挑戰。統治集團能否擴大參與權,將這些新的因素吸收到政權中來,不僅是其政治凝聚力能否繼續得到維持的關鍵因素,也是政治秩序穩定與否的必要前提。而且近代化是一個多層次的演變過程,近代化一旦啟動,它在使人們的思想與行為發生變化的同時,也要求政治體制進行相應的革新。清末新政以文化教育和經濟改革發其端,它所帶來的思想上的嬗變和新的階層的形成,必然要求將變革引向更加深入的軌道。1906年預備立憲方針的確立,就是這種推動的結果。

但是,新的階層並不滿足於政治改革的一紙空文。它所要求的是實實在在的參政權。統治集團能否順應時代潮流,對政治體制進行實質性的改造,是其政治改革能否成功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政局能否穩定的基本因素。統治集團只有放棄一部分權力給這些新的階層,擴大統治基礎,才能維持其統治。可惜的是,清王朝腐敗透頂,雖然在外力壓迫下被迫實行了新政,但是滿清王朝一味堅持君主專制與皇族集權,不願實行一絲一毫的民主。1907年成立的號稱議院基礎的資政院只不過是點綴門面的裝飾與不折不扣的清談館而已;1908年8月清廷頒佈的5欽定憲法大綱,只不過是把君主專制之權力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了;中央官制改革打破了滿漢平均的各部大臣的任命,表明清廷的政治重心已經開始向滿族集權的方向傾斜,而1911年5月出台的皇族內閣更將清廷的集權政策發展到頂峰。結果引起了立憲黨人的背離與倒戈。作為國內一支重要政治力量的立憲派曾對清廷宣佈預備立憲抱有很大希望。但是,預備立憲以來,清廷的一系列舉措使立憲派對清廷由支持轉而失望。而清政府對國會請願運動的無情鎮壓,在徹底暴露了清政府的冥頑不靈和為保專制而喪心病狂的面目的同時,也宣告了統治集團內部的分崩離析。至1911年反對皇族內閣遭到嚴厲申斥,政府與四國銀行團簽訂湖廣鐵路借款合同,違背立憲政治,拒不改正,立憲派越發感到政府無藥可救,思想認識發生飛躍,由昔日的抵禦外患為主一變而認為剷除內患最急,堅決主張打倒腐敗專制的政府。他們公開發表宣告全國書,闡明滿清王公親貴組成的所謂內閣完全是名為內閣,實則軍機;名為立憲,實則專制。

這樣,本應贏得人心的政治改革,卻由於滿清統治者的舉措乖張,愈來愈引起國內政治力量對清王朝的痛恨。清廷借改革集權皇族排斥漢人的一系列行為,使漢族官員心灰意冷,他們不僅不再像往日那樣死心塌地效忠清王朝,而且常利用當時的社會力量向清廷施加壓力,竭力鼓吹髮揚民氣,藉人民之後援以抵抗中央,清廷之失墜,其近因以此為著。隨著革命鬥爭形勢日益高漲,本來支持清廷改革的立憲派相率背離朝廷,有的直接轉附革命營壘。

總之,清末新政期間清廷極端的專制與皇族集權阻斷了新政的實質性進展,也延誤了近代化的大好時機。由於清廷拒絕通過參政權擴大的途徑將新興階層吸收到政權中來,其權威的合法性也就失去了理論的依據和階級基礎,當清廷意識到自己的失誤並宣佈縮短立憲期限的時候,已經為時過晚。

二、統治階級內部的爭權奪利削弱了中央政權的領導力。

督撫專權,清廷中央權威衰微是太平天國戰爭的後遺症。而清廷在義和團和八國聯軍之役中的失宜舉措,使其政治權威再次受挫。正如英國駐漢口領事法磊斯在1901年7月17日寫給莫理循的信中所談到的:現在還有誰人將總理衙門蓋章的護照看得像某個總督簽署的護照那樣有效呢?你大概還記得兩廣總督曾經告訴我,總理衙門只能向他提出要求,而不敢命令他。事實上,除了皇帝外,連軍機處也不能對一個總督下命令。在緊急情況下,像我們去年夏天見到的那樣,如果皇帝依照錯誤的奏章發下聖旨,總督也可以不服從。督撫專權,架空了中央。而清末新政的展開,需要一個強大而有效的中央政權作支撐。中央政權的軟弱無疑影響了其在改革中的作用的發揮。

從近代化的角度來說,建立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權是近代化獲得成功的前提和保證。但是,加強中央政權並不是集權於皇族,而是必須將各個階層、各個政治派別尤其是推動立憲的立憲派和紳商納入到集權的政治體制中來,建立一個獲得各階層普遍支持的強大、穩固而有效的國家政權,才能團結大多數,保持社會穩定,共同推動社會的近代化。否則,政治改革不可能取得成功。一個近代國家的政治體制既應保持強有力的中央集權,又必須有適當的地方自主權,而實行君主立憲就可能達到這雙重目的。新政期間,

尤其是預備立憲本來給清廷調整幾十年來中央和地方分權的問題提供了一個絕好的機會,但是,由於統治者的思路沒有隨政治改革的時勢而調整,慈禧和以攝政王載灃為首的年輕的滿族親貴們卻只是借改革削減地方權力,一味集權中央,藉機加強君權與皇權,加劇了地方勢力對清廷的離心傾向,使自己愈加孤立。從他們最後兩年多的表現看,他們不僅要收回地方督撫的權力,而且要收回漢人的權力,使之統歸滿族親貴。

到成立皇族內閣時,滿人專權在形式上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而同時,漢族大員,無論中央還是地方的,卻因此對清廷已經大失所望,他們大多數已不準備與清廷同舟共濟了。結果,大清王朝人心盡失,危急之時,無人力保,使王朝走向了不歸路。武昌起義之後,各省宣佈脫離北京的重大原因,就是長久以來由於君主專制與皇族集權而造成的地方勢力與北京朝廷的離心離德。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清末地方勢力的膨脹非但不是一日形成,而且在許多方面有相當的權力。督撫作為既得利益者,雖然他們支持改革,但清廷力圖以此為契機,削弱他們的權力以加強中央對權力的壟斷的做法引起他們的反感。督撫堅決反對集權中央,堅持地方擁有權力。諮議局的成立,又使紳商權力得到膨脹,使中央政權更加被削弱了。清廷在諭旨中反覆強調決議事件不得踰越權限,違背法律。這種對中央權力的強調,實質上反映了其權威危機的嚴重。由於督撫的堅決抵制,許多新政措施無法推行,如議改官制,湖廣總督張之洞議復一電,一則曰財力竭蹙,再則曰經費太巨,三則曰安有餘力籌款等語。因此,清廷的集權計劃終於夭折。而官制改革在雙方關係上投下的陰影卻成為日後王朝危亡之時督撫不願效忠的癥結。清廷欲借改革之機,收回督撫權力歸中央,加劇了督撫與清廷的矛盾,立憲派通過政治體制改革參與政權的願望落空,於是督撫與立憲派的態度趨於一致。督撫倒向立憲派,督撫和紳商離心傾向的增長並轉而反對清王朝,使清廷遭到了無法克服的困難。而新式知識分子的出現和在預備立憲運動中屢遭挫折的地方鄉紳的離心傾向,則使在傳統社會中歷來是王權統治基礎的這部分成員現在與政權之間的權力平衡受到了破壞,其結果是:被民族主義動員起來的新式知識分子不能進入政治系統,其激進階層或加入軍隊,或與會黨結合,走上革命道路;由於政治參與的速度、力度大大增加,覆蓋面迅速廣泛,造成權力的分散。但這種權力的擴大與分散,既不能維護原有政府的權威,又不足以加強權力運作的效果,參與這一活動的士紳則因資政院、諮議局作用被限制而使進入中央決策的渠道被阻塞而與政府日漸遠離。在中央與地方矛盾不斷擴大的同時,民族主義的興起大大加劇了滿漢之間的民族矛盾。

三、新政推行以來的貪污腐敗制約了改革方案的順利實施。

經甲午戰爭和義和團運動,天下之財,悉應賠款,清朝財政早已是油干燈枯,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而清末新政中清廷又不分輕重緩急,不分主次,什麼都改,使本已緊張的財政更加窘迫。財政的窘迫不僅使新政的籌備不能按期進行,而且使清廷以籌款為急務,而籌款除加捐加稅外,別無善策,結果將沉重的負擔轉嫁到農民身上。捐稅過重,種類繁多,以致無物不捐,不時不捐。引起了人們的強烈反感。而清政府在推行新政中不顧百姓死活,任意苛斂,更是激起了人民的反抗,其中尤以抗警捐、學捐的鬥爭最為廣泛,搗毀警局、學堂的風暴遍及各地城鄉。據統計,在清末最後十年中,較大規模的反抗鬥爭呈直線上升趨勢,1905年90次,1906年160次,1907年190次,到1910年發展到285次。如果說改革的不分主次與輕重緩急加大了清朝的財政壓力,捐稅增加引起了人民的不滿和反抗,那麼,新政推行以來的貪污腐敗則使社會風氣受到了嚴重的侵蝕,更加大了人們的反感情緒。在新政的推行中各種卑劣的心機與手段都無所不用其極地施展出來。

梁啟超指出:清政府號稱預備立憲改革官制,一若發憤以刷新前此之腐敗,夷考其實,無一如其所言,而徒為權位之爭奪,勢力傾軋。藉權限之說以為擠排異己之具;借新缺之立以為位置私人之途;賄賂公行,朋黨各樹,而庶政不單。對外之不競,視前此且更甚焉。慈禧,作為最高統治者,歷來貪得無厭,腐敗至極,新政中更是大肆收受賄賂。繼慈禧之後主政的載灃雖然政治上無所作為,但收受賄賂卻比慈禧有過之而無不及。奕勖作為首席軍機大臣,竟以貪贓枉法著稱於世。整個官場上行下效,賄賂成風,腐敗透頂。有人慨言:自明降諭旨改革官制以來迄於今日,大小臣工,徘徊瞻顧,虛懸草案,施行無期,而昏夜乞憐,蠅營狗苟,其風益熾,清議不足畏,官常不足守。上則社鼠城狐,要結權貴;下則如飢鷹餓虎,殘噬善類。正如梁啟超說:最危險者,乃在假新政之名,而日日人民之脂膏以自肥。自庚子賠款攤派各省之後,民間搜刮無餘,商業蕭條,倒閉相望,城市村落,十室九空;加上水旱災荒,各地無不哀鴻遍野。新政不但未給人民帶來任何實惠,反而成了人民的災難。加上官吏橫暴,罔惜民艱,遂引發人民對改革的普遍不滿和反政府鬥爭。政治制度改革的十年間,以抗捐稅為內容的民變遍及全國城鄉。

除了反對清政府的苛捐雜稅,城鄉人民的相當一部分鬥爭的鋒芒是直接針對貪官污吏和土豪劣紳的。清廷諭旨說,各地抗捐頻繁,推其原故,總由不肖州縣,挨戶攤派,甚或侵蝕入己。劣紳胥吏需索中飽。諭旨意在推卸清政府自己增賦剝民的罪責,但地方官胥紳棍的刁難苛虐和需索中飽,無疑加重了人民的負擔和痛苦。此起彼伏的民變給人們展現了一幅亂世景象,給改革蒙上了一層陰影,但卻給反清革命造成了強大的聲勢,推動了反清革命鬥爭的高漲。此時,滿清王朝在其統治階級內部早已分崩離析之時,被統治階級又在外部動搖著她的統治根基,滿清政府四面楚歌,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傾覆之勢已成定局。國家之壞,在乎官。新末新政中,官場腐敗,而政府又苞苴科斂,則正如糞土之壞,其存愈久而其穢愈甚;彼人民怨望之潮,又何怪其滋長而暗長呼?晚清的官場,上至最高統治者,下至中小官吏,地方豪紳,幾乎無不腐敗。整個王朝大官大貪,小官小貪,舉國皆貪,官與官之間相互勾結相互利用成為王朝行政機器得以運轉的潤滑劑,人心所趨向早已失去了傳統道德的制約,銀子成為整個社會異常活躍的動力,也成為權力系統著迷人魔的追逐目標。當一個政權或一個政權組成的成員們,在他們無所顧忌也無所制約地收穫腐敗的利益時,就必然失去從根本上維繫一個政權賴以生存的人心。在世道的變遷中,人心的離散是決定清王朝命運終結的根本。

一個腐敗透頂的政府理所當然地引起人們的痛恨。因此,當武昌起義爆發後,它很快得到各階層的響應和支持。總之,清廷的腐敗透頂加速了人們對其幻想的破滅,導致了清末新政的失敗,從而加速了它的滅亡。專制是覆亡政府的導火線,極端專制與腐朽的制度決定了這樣的政府是不會把改革認真進行下去。

如今,專制腐敗透頂的北京當局也在叫喊政治改革,但它在千頭萬緒、矛盾叢生的形勢之下是無法駕馭全局的。如果無法在政治改革中放棄一味集權而保持權威的連續性,尤其是對改革的關鍵部分如司法獨立、人大、政府和執政黨的相互制約關係方面做出正確處置,而是一如既往地敷衍、拖延、或出於輿論的欺騙而作作秀而已,那麼,到頭來其作偽只能挑起了更大的國民之怨,使執政黨陷入空前孤立的境地。其結果不但會使經營十年之久的維穩工程付之東流,並且其專制政權走向崩潰也是必然的結果。

文章來源:《民主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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