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歌榜申請案 聯審會同意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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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1日電)移民署今天表示,中歌榜活動案經聯審會決議後,同意來台舉辦,但必須符合聯審會開會決議後相關要項。

在中國大陸具知名度的流行音樂排行榜「中國歌曲排行榜」,日前宣布今年頒獎典禮將在台北小巨蛋舉行,其中把台灣與香港分為同組,引起矮化國格質疑。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說,台北演藝經紀文化交流協會申請「中國流行歌曲排行榜」來台舉辦演唱會活動案,下午經主管機關內政部邀集26個相關部會,召開聯合審查會進行審查。

移民署表示,經聯審會審慎討論後決議,要求主辦單位必須修正計畫書名稱及內容,不可有「第20屆」文字,場地、文宣、廣告活動標示須用日前來函所稱「群星匯-台北演藝經紀文化交流協會年度盛會-中歌榜群星演唱會」活動全名為準。

此外,節目主持人須由台灣方面的演藝人員1至2位擔任,並以符合台灣相關法律用語為介紹方式,如大陸地區、台灣地區、香港、澳門。

舉辦活動時,移民署將會同文化部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成聯合訪視小組,派員至彩排及正式演出場合進行訪視。

台灣團結聯盟下午至移民署前抗議,組織部主任蕭貫譽要求駁回申請案。他說,中歌榜申請案,不能有條件通過,頒獎典禮和演場會更不可分開處理,只有形式上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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