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6日電)台灣經濟火車頭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原擬在國科會升級科技部後,更名為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立委今天提修正為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並獲聯席委員會同意。
立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聯席委員會今天審議「科技部組織法草案」及其次機關組織法草案。
其中,除「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草案」全數過關外,「科技部組織法草案」部份條文,「科技部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草案」、「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草案」、「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草案」都保留至院會協商。
呂學璋表示,成立於民國69年的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是我國成立最久的科學園區,享譽海內外,是許多國家發展科學園區爭相學習的典範,不僅創造多項世界第一的產品,更被譽為是「台灣的矽谷」。
他說,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的成功經驗先後傳承中部及南部科學園區,如依「科技部組織法草案」第5條改為「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恐將不利辛苦建立名聲,建議修改恢復為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葉宜津也對提「科技部組織法草案」第5條提修正動議,建議應在3個科學園區之上建置科學園區管理總局,統籌全國科學工業園區的發展、管理及政策研究。
同時,林淑芬也建議增設核能研究署,推動核能安全科技研究發展及納入氣象局,以發展及執行全國氣象科技事項。
國科會主委朱敬一指出,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下有新竹、竹南、銅鑼、宜蘭等6個衛星園區,只要「不傷害」別的衛星園區的感情,他尊重立院決議。
至於增設科學園區管理總局,朱敬一表示,各科學園區有其不同發展任務及背景,且肩負地方產業群聚任務,常須與地方政府溝通,如降級為分局,不利協調。
朱敬一說,國科會向來以上游科技為主,但氣象局部分業務著重預報、水保,真的納入未來的科技部,不見得對災害預防有好處。
他表示,以國外例子來看,目前只有菲律賓及馬來西亞將氣象局納入科技部,其他如韓國、日本、澳洲、新加坡、加拿大、芬蘭、瑞典、德國等都是放在環境或交通部 。
在未獲共識下,「科技部組織法草案」第5條除呂學璋提案更名,及刪除核能安全署獲得共識通過外,保留至院會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