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04日訊】(中央社華盛頓4日綜合外電報導)讓更多女性掌權是減少貪腐的好方法,這幾乎已成了老生常談。這種說法主張,婦女比較不會收賄,也較不可能先私利後公益。
但這說法究竟對不對?
湯森路透(Thomson Reuters)的TrustLaw報導,問題不在女性比男性純潔,或面對貪婪誘惑的抵抗力較強。之所以如此的連結似乎是,女性在開放民主的政治體系中比較可能爬到有權的高位,而民主開放社會對濫用權力與竊取公款等惡行比較不能容忍。
性別與廉正可能沒有直接因果關係,但口耳相傳的故事可能支持這種說法,即擔任公職的女性愈多,則治理品質會愈高,品質愈高,則貪腐愈少。
曾於1975到1978年擔任伊朗女性事務部長的艾法卡米(Mahnaz Afkhami)說:「民主水準與女性占領導層多寡、及治理品質有直接關係。」
她說:「她們不是老男孩網絡的一部分,她們比較不願意把『這就是事情該這麼做』的方式,視為理所當然。」
曾任紐西蘭總理九年的克拉克(Helen Clark)說,沒有特定證據顯示,女性與男性相比,較不容易貪污腐化。她說,正直誠實可能比較受機會與社會運作方式影響,而不是性別的函數。
美國萊斯大學(Rice University)和艾莫瑞大學(Emory University)研究人員在名為「更公平的性,還是純潔迷思?」的新研究中發現,在男性階級嚴明的專制政權中,掌權女性愈多,對貪腐幾乎不起什麼作用;但若是在民主開放的民主體系中,掌權女性愈多,改變則明顯可見。
研究人員推測,這種差別可能部分由於女性比較不願意冒風險。他們引用2003年和2008年兩項行為研究顯示,女性跟男性一樣可能收賄,但如果被逮的機率較大,女性會比較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