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8日電)媒體報導,教育部軍訓處涉嫌扣發替代役男交通費和績優獎金,教育部今天澄清,主因是制度改變延誤,沒有貪汙問題。
「壹週刊」今天報導,教育部軍訓處今年7月起便未如期發放役男交通費及績優獎金。軍訓處副處長林煌表示,主因是今年8月初簽辦7月分交通費時,財政部北區支付處認為,每筆匯款國庫需負擔新台幣10元手續費,交通津貼單筆金額僅52元至1260元,有必要檢討。
林煌表示,教育部檢討後決定改變作法,以2個月為週期核發,節省手續費支出,相關單位已於8月初召集全體役男,說明支付制度的改變。
林煌說,目前7至10月的交通費已於11月27日撥付進役男帳戶,績優役男獎金因領據昨天才收齊,預計於11月30日核發。
軍訓處發出的新聞稿表示,行政效率與溝通方式的確有可加強之處,但過程都依規定辦理,媒體點名的承辦人沒有經手經費,絕對沒有涉及貪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