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玉喜:吳英「案中案」再審 能牽出背後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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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1月28日訊】11月27日,兩起吳英「案中案」將由浙江金華中院再審。此案發生於吳英集資詐騙案前,名義上是吳英起訴兩被告,追討490萬元賣房尾款。吳英屢次申訴稱自己未起訴,甚至並不認識被告(2012年11月26日京華時報)。

義烏銀監處要求市府排查吳英資金來源,驚動市府辦工業科長楊衛林之妻吳小英,她告訴丈夫及小叔楊志昂。2006年12月21日,吳英資金掮客楊志昂、楊衛林等十餘人將吳英綁架,強迫吳英簽署空白檔30餘份,將伯爵手錶、翡翠,現金支票、上億元珠寶、銀行卡現金洗劫一空,取走本色集團公章。拿走吳英在東陽市14處房產全部證件。此次綁架是吳英本色集團產生信用危機導火索。如無楊氏兄弟綁架行為,吳英資產不知道將增值多少?楊志昂參與綁架卻被取保候審,公職人員吳小英參與綁架卻未受任何處理。

這是一起嚴重的「綁架」「搶劫」驚天大案,非常吊詭的如此大案卻被輕易消化?這外一綁架大案背後究竟隱身何人?是誰操縱楊志昂,吳小英們?沒有政壇大腕參與利益格局如此驚天綁架搶劫大案至於被消化嗎?

隨後出現兩起吳英起訴胡滋仁和劉賢富兩人案件。稱14處房產以3430萬元賣給兩人,兩人欠本色集團尾款210萬和280萬。安徽男子畢健持有吳英《授權委託書》代表吳英應訴。吳英稱遭綁架當晚才被釋放,未委託律師應訴。吳英父親吳永正稱吳英根本不認識胡滋仁、劉賢富和畢健,系債權人為侵佔吳英財產編造「假案」。

吳英當初花近億元買下這14處房產,怎麼可能3000多萬就賣掉?編造案情的目的就是希望通過所謂欠款追討,由法院立案判決房屋產權歸屬,從而侵佔這些房產。2006年12月,金華市中院對兩案進行民事調解,調解結果是購房者付清上述490萬元餘款後,即可執行房產過戶手續。

在當事人不知情的背景下成為原告,竟有律師為當事人應訴,這事情也太離奇了吧!可就是這樣的離奇案件卻能在金華市中院發生?這究竟是辦案法官被「假案」製造者玩弄與股掌之中?還是辦案法官參與其中?在吳英不知情的前提下一場合謀就瓜分了吳英價值近億元房產?如果說此前是楊志昂、楊衛林、吳小英對吳英實施搶劫現在參與搶劫的一定包括辦案法官?此案疑點不是太多了嗎?

楊志昂等放出吳英後「勸」吳不要報案逃跑,後吳英報警收到裝有子彈匿名恐嚇信,他們期望吳英一跑了事!吳英被「綁架」直接導致其本色集團崩盤,吊詭的是黑社會、富商、官場、司法緊密配合何以如此默契?這是一場公權力操縱下的公開「搶劫」。這根利益鏈條不知牽扯多少腐敗官員?

此後吳英要求辨明購房合同真假,厘清房屋產權歸屬,兩案經過多輪上訴、申訴。2011年11月,浙江省高院發回金華中院重審。如此背景這兩起案件金華中院能主持公道嗎?吳英遭遇綁架近億資產搶劫不是小案;可面對一直以來的輿論質疑浙江省紀檢部門竟能裝聾作啞沉得住氣?似乎背後很站著一批有勢力身份的人,不然何至如此?對於一些大案官方選擇沉默;那麼背後一定牽扯多少高官腐敗!顯然吳英案再審是無法牽扯出背後高官的?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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