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5日電)內政部通過「輔導獎勵民間成立租屋服務平臺辦法」草案,以活用民間空屋,提供弱勢戶多元化居住選擇,並將在近日內發布實施。
內政部營建署表示,租屋平台辦法草案是依「住宅法」規定所研訂,輔導獎勵民間公司(如房仲或物業公司)或非營利組織(如公益團體)成立租屋服務平台,協助弱勢者租屋市場相關事務作業,除保障承租雙方權益外,也發展租屋服務產業,有效利用民間住宅資源,以多元管道提供社會住宅。
營建署指出,租屋服務平台為實體諮詢平台,本於公益理念,提供租屋市場資訊、媒合服務、專業管理協助及糾紛諮詢等服務,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通過法人或團體。
租屋服務平台提供一般民眾租屋資訊、租屋諮詢、租屋糾紛諮詢等相關服務及協助公益出租人與中低所得家庭雙方租屋媒合或仲介、租屋公證、協助租屋修繕諮詢、協助租屋搬遷諮詢、代墊租金諮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