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宏達電和解書 三星可拜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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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1月22日訊】(中央社台北22日電)加州聖荷西(San Jose)美國聯邦法官今天裁定,蘋果公司必須將與宏達電和解書中的授權條款透露給南韓三星電子公司。

美國法官葛瑞渥(Paul Grewal)今天在裁定書中說,在蘋果公司(Apple Inc.)與三星電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Co.)的專利侵權案中,蘋果對其他第三者的授權協議中的財務條款都已公開,所以他下令蘋果應提出1份「只供律師參閱」的協議書影本,即這份協議書影本不能公開。

葛瑞渥在裁定書中說:「宏達電無權享有特殊待遇。」

今年8月,蘋果在聖荷西法院對三星的訴訟中勝訴,陪審團判定三星應給予蘋果10.5億美元的專利侵權賠償。聖荷西美國聯邦法院法官高蘭惠預定12月6日,開庭審理蘋果訴請永久禁止三星8款智慧型手機和Tab 10.1平板電腦在美銷售案,她同時也將併案審理三星企圖藉指控陪審團判決不當尋求翻案的要求。(譯者:中央社簡長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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