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1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1日電)台中市趙姓清潔隊員自民國93年到100年間收受某社區香菸或現金等財物,不法所得6萬餘元,台中地檢署今天以貪污罪起訴。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稱,趙姓男子自85年起擔任台中縣大里市公所清潔隊員,於90年間擔任垃圾車駕駛。台中縣市99年12月合併升格直轄市,大里市公所清潔隊改隸屬台中市環保局大里區清潔隊。
大里區某社區在93年1月至94年5月、96年1月至99年12月期間,以一般垃圾車方式運載垃圾,趙男受清潔隊指派到社區運載垃圾。
趙男下車協助搬運垃圾時,社區保全不定時將2盒香菸放置在垃圾車駕駛座上,趙男返垃圾車後收受香菸;100年1月至7月間,社區則改用現金新台幣1000元,以相同方式交給趙男。
案經舉發,由環保局政風室調查,趙男收取香菸及現金等72次,不法所得6萬9500元。
台中地檢署今天將趙男起訴,並以趙男犯罪情節輕微,偵查中已繳交不法所得,向法官請求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