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交往真詐財 女判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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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1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19日電)一名周姓女子向一名王姓醫師誆稱,若向她購買化妝品,2人即可交往,詐得新台幣4萬多元;台北地方法院判處周女6月徒刑。

根據台北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周姓女子於民國99年間,以手機隨機撥打電話給開設診所的王姓醫師。

周女自稱是電話行銷公司職員,誆稱若王男向她購買化妝品,2人就可交往並出遊;同年9月諉稱祖父重病、積欠同事款項,使王男誤認付錢即可與周女見面、交往,前後花費4萬多元購買7套化妝品。

周女後來又以王男打電話至化妝品公司、查證她身分,讓她因此遭公司免職及積欠兼職的酒店債務等,要求王男支付12萬5000元。

王男因對周女身分存疑,要求她提出身分證明等,周女卻反而恐嚇王男「敢耍賴,我會讓你工作沒有」等語,使王男心生恐懼。

王男與周女約在機場見面,但周女因仍未能提出身分證明,王男當場拒絕交付款項;航空警察局報由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

台北地院審理後,審酌周女為單親母親,經濟壓力龐大,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佳等,依詐欺取財、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判處周女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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