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死房客情侶 老翁二審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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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1月15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5日電)七旬魏姓老翁為抵債讓債主住進家中,卻不滿常被奚落,涉嫌縱火燒死債主情侶。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殺人罪,判魏男無期徒刑。

法院判決指出,魏男家住新北市樹林區,他民國87年間欠錢無力還債,因此讓債主廖男及其女友住進家中2樓抵債,自己則搬到3樓加蓋處。

魏男不滿長期被債主奚落沒出息,而懷恨在心,去年12月間又被對方謾罵,魏男涉嫌憤而購買大量汽油縱火,經過廖男房門時,廖男女友看了一眼,告訴廖男「他在潑汽油」,魏男仍用打火機點火後旋即逃到屋外,廖男及其女友則命喪火窟,當天魏男向警方自首。

法院審理時,魏男供稱無意燒死被害人,當初只是想嚇嚇對方,債主常會罵他、有時還會打他,他一時失控鑄下大錯,十分後悔。板橋法院依殺人罪判處魏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駁回上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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