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13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3日電)高檢署檢察官陳玉珍涉嫌收受電子遊戲場業者賄賂、包庇賭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清晨依貪污重罪且有串證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特偵組調查,全案緣於去年2月間受理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玉珍被檢舉涉嫌於板橋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及高檢署檢察官任內,收受電子遊戲場業者賄賂、包庇賭博等犯行,列為「正己專案」。
辦案人員透露,從去年8月開始到今年3月間,施姓電玩商人多次刊登報紙廣告,指控陳玉珍貪瀆,指稱從民國89年到92年間,陳玉珍任職板橋地檢署擔任主任檢察官,包庇他經營電玩,共近20案,還有照片為證。
施姓商人強調,他有向特偵組告發,不過陳玉珍當時回應對方指控完全不實,並控告施男誹謗等罪名。
特偵組3日由承辦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分別至她的檢察官辦公室、住居所及相關處所等10個地點進行搜索,昨天傳喚她到案。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定陳玉珍涉有貪污等重罪嫌疑重大,有串證、滅證及逃亡之虞,昨天訊問完畢後,當庭諭知逮捕,並在晚間9時許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陳玉珍涉犯重罪,且具相當資力及人脈,將有逃亡之虞,陳玉珍相關親友有多筆鉅款來源及流向有疑義,被告與證人供述不一,有串證之虞,裁定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