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大選中的金元因素

Facebook

【新唐人2012年11月13日訊】 (美国之音電)

美國的總統大選是金錢的遊戲。2004年大選花費超過七億美元。2008年翻了一番以上,超過16億美元。2012年的選舉更是創下天文數字。民主黨陣營共花費9億3千多萬美元,而共和黨一方的花費超過10億美元,兩黨的競選花費總額將近20億之巨。

如此昂貴的美國大選,錢到底從哪裏來?又花到何處去?在民主與腐敗之間劃出了一條清楚的界限。換句話說,美國公民有權利通過捐款的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政見,但是卻不能夠用錢來收買候選人。

200多年前,當美國的國父們精心制訂憲法時,根本就沒有想到今日的政治選舉會如此昂貴。他們當年最擔心的,不是有人能夠收買政客,而是富裕的政客會花錢收買選民。建國之初,美國的選民人數不多,窮人比例又高,收買起來並不那麼困難。早期的政客們最普遍的做法是,在競選時向選民提供威士忌酒,並且允諾上臺後提供各種好處。有“憲法之父”稱號的麥迪遜在1777年競選維吉尼亞州的議員失敗,據說是因為選民責怪他不肯提供威士忌酒。這種情況持續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建國後大約半個世紀時,紐約市收買一張選票需要花費大概五至三十美元。

美國早期的政治競選活動多集中在國會和權力階層內部,候選人第一次到選民中去“拉票”是從安德魯·傑克遜(Andrew Jackson)與J. Q.亞當斯(J. Q. Adams)的選戰開始。當時,兩位候選人的陣營為了攻擊對手,紛紛到各地組織競選委員會,在民間散發競選海報。

但隨著美國人口的增加和傳媒產業的發展,選票越來越貴,政客們開始掏不起錢了。而基層競選活動卻蓬勃發展起來,隨之而來的是對募捐的需求越來越大。候選人們紛紛尋找富裕的資助者。同時,各類社會團體也開始以捐款的方式來支持候選人。

南北戰爭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美國的經濟結構。政府需要訂購大量的軍事物資,北方的工商界籍此與政府部門之間建立了緊密的關係。南北戰爭後,從全國性金融系統的建立,到鐵路運輸和輕重工業的快速發展,美國的國家政策與工商業的前景關係日益密切。十九世紀後期,大企業日益介入競選活動,成為重要的政治捐款者。二十世紀三十年代以來,工會勢力迅速膨脹,成為大資本之外另外一個主要的捐款來源。到後來,五花八門的利益集團也開始組織起來給候選人捐款,以達到特定的政治目的。

在2012年的總統大選中,歐巴馬與羅姆尼的捐贈者壁壘分明。歐巴馬的主要“金主”來自西海岸的IT巨頭以及美國的著名院校,如加州大學、哈佛大學、微軟和谷歌公司。而在羅姆尼的捐贈者名單上,則多是金融巨製,如高盛公司、美洲銀行、摩根斯坦利公司等。

有如此多的組織和個人“慷慨解囊”,總統候選人的資金愈發雄厚。募來這麼多錢來做甚麼呢?主要是進行選舉動員和競選廣告。以2012年的總統決戰為例,歐巴馬和羅姆尼在最後兩週的衝刺階段準備了充足了錢,向各個搖擺州猛砸重金,發動電視廣告轟炸,並通過郵件和志願者上門拉票,爭取最後的勝利。這還不算超級“政治行動委員會”等外界團體大力在搖擺州發起的廣告攻勢。據估計,截至投票日,美國各家電視臺播放了100多萬個政治廣告。

“拿人的手軟”,無論是共和黨還是民主黨總統,政策取向都受到了捐款人的影響。早在二十世紀初,西奧多·羅斯福總統就提出,要全面進行競選募捐改革。1907年,國會通過的提爾曼法規定,公司和銀行不得向聯邦一級的競選人捐款。然而,這條法律寫得含含糊糊,根本沒有起到效果。後來國會又多次試圖通過法案,對捐款行為、數量、以及候選人的開支進行限制,並且要求候選人公布捐款來源、數目以及競選開支。

根據最新的法律,美國工商界、工會以及各種利益集團都不得直接向候選人捐款,也不能直接去為某個候選人效力。但另一方面,根據言論自由和結社自由的原則,公司和工會都可以組織起自己的“政治行動委員會”(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簡稱PAC)。

比政治行動組織有更多靈活性的,是所謂527組織。這個527是一個稅務的號碼,更多地集中在支持某項專門的議題。它們雖然不能直接支持候選人,但是可以用各種方式來影響選民。最著名的527組織之一,就是2004年大選中的“說出真相的快艇老兵”。

還有一種越來越常見的做法,就是由組織或一些有關係的個人出面,或是通過召集活動或是通過郵件,為候選人募捐。組織者將個人捐款集合在一起,交給候選人。這種做法被稱作捆綁(Bundling),而專門籌集這類捐款的人則被稱為“捆綁者”。

經過這樣一番改革,總統候選人的競選經費超過百分之七十都來自民眾個人的腰包,而且絕大部分來自個人的小額捐款。換句話說,就是個人在政治捐款活動中的重要性增加了。籌款能力的最主要因素在於競選人的個人魅力、公眾號召力和政策取向。少數工商界和勞工界的鐵腕人物想要操控選舉,比從前困難了許多。

儘管如此,隨著競選開銷的快速增加和利益集團對政治的深入參與,關於競選資金的限制呼聲仍不斷高漲。美聯社2012年9月發佈的民調顯示,有83%的選民認為,美國至少應該限制企業、工會和其他組織向各類利益集團捐款的數額。67%的人認為,應該進一步限制個人競選捐款。

毋庸置疑的是,金錢與政治的遊戲不會停止,二者相互依賴,又彼此制約,繼續推動美國的民主選舉。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