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12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2日電)行政院表示,今年的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已編入102年度總預算案,未來視立法院通過的法定預算,由行政部門據以執行。
行政院說,行政院提出的預算修正案,都是依立法院通過法律、朝野共識或立法院作成的決議辦理;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因立法院尚未達成共識作成決議,行政院不會提預算修正案。
針對年終慰問金議題,行政院今晚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長陳(沖)10月23日在立法院答詢時明確表示,今年訂定「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發給注意事項」,將參酌國家財政狀況,並要照顧弱勢。經審慎評估後,有兩類退休軍公教人員將可領取年終慰問金,即支領月退休俸新台幣2萬元以下的退休人員或遺眷,和因作戰或演訓而受傷死亡殘廢退休人員或遺族。
行政院說,行政院立場從未改變,當天新聞發布也一再感謝退休軍公教人員以往對國家社會的貢獻。政院將持續與立法院隨時保持聯繫,在照顧弱勢的前提下,進行洽商。
行政院表示,以往每年退休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都編列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發給,今年的軍公教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也已編入102年度總預算案,未來將視立法院審議通過的法定預算,由行政部門據以執行。
依憲法規定,行政院說,行政院有預算提案權,立法院有預算議決權,預算法沒有行政院得於預算案審議期間主動提出修正案的規定。
行政院表示,民國94年及100年立法院審議通過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案,為利及時發放相關津貼,行政院始依立法院附帶決議及朝野黨團協商結論,提出95年及101年度總預算案修正案。
歷年來相關規定訂頒,行政院說,由人事行政總處邀請有關機關考量財政狀況及相關因素後,訂定各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及慰問金注意事項」,於春節前1個月簽陳政院核定施行。101年年終慰問金,人事行政總處仍將循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