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7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7日電)立法院今天初審通過維持內政部消防署名稱。但對立委建議長公路隧道災害防救業務歸消防署管,內政部長李鴻源深表憂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今天審查「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修正草案」、「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除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不需送朝野協商外,其他兩個法案,下次院會交付朝野協商。
行政院原定修法將消防署改名為「災害防救及消防署」,但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陳超明認為名稱過長、難記,建議改為「消防及災害防救署」簡稱為「消災署」。但經朝野立委經討論後,決定用消防署的名稱,民眾耳熟能詳。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管碧玲提出修正動議,消防署的業務範圍包括各長公路隧道消防及災害防救事項的執行。李鴻源說,如果接下長隧道救災防災工作,員額、設備會增加很多,「我當然可以接,接了我做不到」。
他說,光是雪山隧道的預算設備估計就要新台幣2億元,且全台灣從事長隧道消防業務可能不到20人,怎麼接?會議主席、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廖正井質疑李鴻源應在行政院內部會議就要反映這些問題。李鴻源說,他已講了很多次。
李鴻源說,在中央災害防救法中,化學災害、交通災害等分屬不同部會,這是一個很奇怪的設計。
李鴻源說,如果朝野協商結果,交通部接,消防署會提供技術協助,如果是消防署接,立法院要解決消防署員額與預算配置不足的問題,權責要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