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發展基金補助 立委籲公開

Facebook

【新唐人2012年11月05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5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決議,中華發展基金應提供推薦補助團體的立法委員名單給內政委員會。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審查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管中華發展基金案。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法委員黃文玲表示,陸委會編列新台幣2308萬5000元預算,補助中華發展基金辦理與中國交流活動,但與陸委會「文教業務」、「聯絡業務」雷同,大部分在促進雙邊學者、學生與專業人士交流;且中華發展基金沒特定法源,國庫不應再補助並裁撤。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段宜康說,中華發展基金近年支出都超過收入很多,都是補助誰?應公布明細;民進黨籍立委李俊俋也說,陸委會應說明補助原則、標準。

民進黨籍立委陳其邁表示,中華發展基金補助放天燈、參加亞太影展、國際標準舞比賽及乳房醫學會等活動,這些與兩岸交流有什麼關係?

陸委會主任委員王郁琦表示,行政院民國82年依預算法成立中華發展基金,定位為特別收入基金。中華發展基金有民間身分,與陸委會在業務上有互補功能。

陸委會副主委張顯耀說,中華發展基金補助對象包括學術、學生交流等,每次審查都清清楚楚,以後會更嚴格審查。

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中華發展基金經費減列308萬5000元,並應提供推薦補助團體的立法委員名單給內政委員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