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4日訊】 未明示議題有未來影響
中共的中央全會雖不如人大、政協兩會那樣可以提案,但是,也會就一些較為敏感的政治、經濟、社會諸問題進行內部意見交流。比如,十七屆五中全會(前年十月)主題是討論國民經濟第十二個五年計劃,未公開議題的則是如何強化互聯網控制。半年後(去年五月份),國務院就設立了「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即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加掛了一新牌子。當時,各地官員對互聯網上的「人肉搜索」頗為驚懼,懇求在中央政策層面「規範互聯網行為」。
同樣,十七屆七中全會主題是總結胡溫第二個任期的成績並給即將召開的十八大程序定調,而不公開的討論則是司法體制改革當中的熱點──勞教制度是改革還是廢除。北京可靠消息指出:溫家寶希望在胡溫新政結束以前,續廢除收容條例之前功,徹底廢除勞教制度。但中央政法委和維穩系以守為攻,力言從大幅度縮短勞教期限入手而實行保留該制度的所謂改革。
勞教制度是政治鎮壓工具
民間自由學者以及體制內的大部分知識分子主張「廢除而不是改革」,因為這部惡「法」(即一九八二年修定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本質是「黨大於法」的產物。黨權在政法以及具有行政性質的「司法」中的決定性作用,是「黨的領導」超越憲法的行為。其本身與中共一直宣稱的「任何政黨組織和社會團體均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相抵觸。
就是主張改革而非廢除勞教制度的學者型官僚,也不得不承認作為行政法規的勞教制度存在巨大缺陷。如中國政法大學的副校長馬懷德稱:「事實上,《試行辦法》就成了勞動教養工作的主要依據。所以,勞動教養現在已經事實上處於缺乏法律依據的狀態。」用不願透露姓名的監察系統十八大代表的話說:「八二年開始『試行』,一下子『試行』三十年。公安一家說了算,現在還關著十九萬人。在國際上說不過去,它(勞動教養)必將會成為外交領域的大難題。外國記者、外國人權機構準會對此窮追不捨。」
中共當局就十月上旬發佈的《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回應國外記者提問時,間接承認了「關押十九萬人」的事實,也承認被勞教的人員裡面有「批評政府的人士和邪教分子」。根據大量個案推測:目前中國勞教體制關押的十九萬人中,被當局指為「邪教分子」的法輪功修煉者佔百分之三十七,逾七萬人;上訪維權人士佔百分之十五,接近三萬人(大量的是房屋遭強拆的城市弱勢群體以及城郊接合部拒賣土地的農民);其他「非登記」的宗教團體(如基督教的「東方閃電派」)參與者佔百分之九,有一萬七千人。簡單地說,真正按勞教制度本意該關押的人,僅佔百分之三十一。
中國版阿拉伯之春在醞釀
龐大的勞教系統養了三萬四千多名司法警察、一萬名武裝警察。整個勞教體系每年向司法部上繳的純利潤接近六億元。當然,這些收入比之中央財政所撥經費,可謂微乎其微。但也可以設想廢除勞教體系,數萬司法警察將失業(或轉到其他閒差而無厚利可得),一萬武警將要裁員,對於政法系統是很大的壓力。
廢除勞教制度必將涉及到中共「防範和處理邪教」領導機構(原稱「六一○」辦公室,現稱「防範辦」)的合法性。而不按勞教即所謂人民內部矛盾處理「邪教」問題,轉為刑事判決(經過法院審理),中共在人權方面的劣行又會大面積暴露。因此,不難理解政法系統一些高官對中央的威脅:「廢除勞教制度的叫囂背後,否定打擊邪教政策的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勞教制度存廢之爭有可能引發一場黨內政治鬥爭。而堅持不廢又不公開勞教人員的構成,也可以引發大規模的社會抗議,乃至成為中國版阿拉伯之春的誘發點。
赫魯曉夫果斷廢除勞教
回觀歷史,勞教制度不是中國的首創,而是源自前蘇聯列寧時代的「勞動營」,即通常所說的「古拉格」。蘇聯勞動營的「教養」職能實質上就是經濟榨取,以政治鎮壓為手段強迫對蘇共統治有意見的人為國家經濟建設做奴工。這種可恥的人力掠奪與人性奴役制度被希特拉德國所效法,因此,出現了二戰時的納粹集中營。
由於這個制度太缺德太丟人,赫魯曉夫在清算斯大林的政治罪惡之時,附帶地取消了「古拉格」體系。對勞教制度的黨內嚴厲譴責,也是秘密警察頭子、蘇共政治局委員貝利亞倒台的一個重要原因。赫魯曉夫在貝利亞問題定性時說(大意):貝利亞企圖使勞教制度合法化,但我們都知道勞教是專橫的、不合法的。
至一九六○年,蘇聯全面廢除始自一九一八年,行之四十二年的勞教制度。在中國,從一九五七年實施,中經一九八二年微調,勞教制度行之五十五年,仍有人死抱不放。由此可見,不僅勞教之存廢已經成為未來習李政治是否具有道德性的重要標誌,而且也是中共是否以蘇共亡黨、蘇聯解體為鑒的「驗證碼」。
文章來源:《爭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