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买卖法拍屋申贷 涉诈财遭诉

【新唐人2012年11月03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3日电)林姓女子涉嫌以假买卖买下法拍屋后,再向银行诈贷新台币1200万元。检察官日前将林女起诉。

根据台北地检署公布的起诉书指出,46岁的林女明知位在台北巿信义区松德路的房地为法院拍卖的不动产,金融机构无法以一般巿价鉴价成数为贷放基准,她涉嫌为了提高贷款金额,减少实际出资负担,再从中赚取投资暴利。

检方指出,林女在民国95年间,伪以买卖名义向谢姓屋主买下法拍屋,再托友人前往台北巿松山地政事务所申办所有权移转登记并委托代书制作总价金为1520万元的买卖契约。

林女再向银行申请贷款,行员误认申贷的房地并非法拍屋,且是真实买卖交易,而没有以法拍案件进行核贷,最后核拨1200万元给林女,林女诈得逾贷100万元。

台北地检署日前侦结,依诈欺取财及伪造文书等罪嫌,将林女起诉,林女友人及谢姓屋主等人涉案部分,则另案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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