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1日訊】(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將於23日上路,此法先進,目前僅韓國施行,台灣實施後成為全球第2個立法推動的國家。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沈世宏說,環保署現已完成「室內空氣品質標準」對應9項(懸浮微粒PM2.5、PM10、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臭氧、空氣中揮發有機化合物、甲醛、室內空氣中真菌數和細菌數)空氣污染物的檢測方法,未來將持續進行專業檢測機構認證,提升空氣品質檢測量能。
環保署說明,第1階段規劃500家次輔導場所納入適用對象,包括:500人以上幼兒園;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老人機構的領藥處、掛號處、候診處、交誼廳、會客室、閱覽室、休閒康樂活動室和宗教聚會場所;鐵路高鐵車站及捷運車站售票處及旅客等候休息區;建築樓地板面積達3萬平方公尺規模的商場及百貨公司內,管制購物區、門廳和旅客接待處及服務台。
沈世宏表示,環保署已舉行研商公聽會,各界反映為維護室內空氣品質需增加通風換氣量,將增加電力及能源使用量,與節能減碳目標相違背;醫界認為,二氧化碳和細菌由人潮帶入,恐難達標準;現行檢測機構量能不足,且也希望環保署給予較長緩衝期限。
環保署將先行預告,輔導期有6個月至1年,之後才會正式公告。沈世宏說,盼藉此循序漸進方式,輔導減緩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施行對國內各公私場所的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