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30日電)碳烤店負責人積欠逃逸外勞薪資,並在外勞索討薪資時以刀刺死對方。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以殺人罪判處男子18年徒刑,還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有多項前科的男子是某碳烤店負責人,他於民國98年10初起,僱用一名越南籍勞工在店內工作,但至同年11月底均未給付薪資,且在得知其是逃逸外勞後,怕擔負刑責而逕自解僱。
外勞於同年12月前往碳烤店索討薪資,被碳烤店負責人以新台幣2000元打發後,又於隔日再前往,兩人因此發生爭執,碳烤店負責人怒急攻心,持單刃刀猛刺外勞腹部1刀,再從背部刺1刀,外勞騎車逃走後傷重不支倒地,失血休克死亡。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碳烤店負責人否認殺人犯行,辯稱自己僅用小鐵鏟「輕敲」被害人。法院依刀傷及相關鑑定,認為凶刀並非小鐵鏟,且被害人案發時穿著厚實的冬季外套,碳烤店負責人卻持刀「穿透」,力道猛烈,以殺人罪將他判處15年徒刑。
案件上訴高院後,合議庭認為碳烤店負責人始終否認犯行,且未與死者家屬和解,所提的小鐵鏟等證物均誤導偵辦方向,犯後態度不佳,讓被害人隻身來台卻客死異鄉,極為惡劣,改判他18年徒刑,全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