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布魯塞爾29日專電)台灣立法委員津貼掀起熱議,歐洲議會也曾有類似討論,後來議會通過規定,將議員待遇和津貼全部公布在網上,並使津貼與出席率掛鉤。
過去歐洲議會核發的議員津貼總額每年超過1億美元,在曾任德國「明鏡週刊」記者的奧地利籍議員馬丁(Hans-Peter Martin)披露同僚溢領問題後,歐洲議會在2009年7月調整相關規定。
根據歐洲議會官網公告,一般性的津貼可核銷項目,包括議員選區的辦公室開支、電話與郵資、電腦與電訊設備的採購和維修,去年每位議員每月的一般津貼為4299歐元(約合5550美元),若議員無正當理由但會期期間出席全會的次數不到1/2,一般津貼減半。
至於工作津貼,議員出席歐洲議會在歐洲聯盟機構內舉行的正式會議,會議期間每天可領定額津貼304歐元,必須親自簽到,出席全會表決的次數低於1/2則定額津貼減半;若出席在歐盟機構外舉行的會議,議員每天可領津貼152歐元,外加住宿與早餐的開支,同樣以親自簽到為憑。
由於歐洲議會分法國史特拉斯堡及比利時布魯塞爾兩地開會,若議員因出席會議的差旅支出可憑收據實報實銷,搭火車可坐頭等艙,搭飛機以商務艙為限;乘車則每公里補助0.5歐元,至於過路費、行李超重費以及訂票等衍生的開支,也可憑單據核銷。
議員若另有要公必須回到選區,或前往外地訪問、開會,相關旅行支出可憑單據核銷,但每年總額不得超過4243歐元,這筆費用可支付議員的住宿、交通與其他相關費用。
歐洲議會共有754席,由27個會員國的選民直接選舉產生,議員任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