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4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劉世怡台北24日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被控洩密扁家澤西島洗錢情資案,認為葉盛茂主觀沒有洩密故意,今天判決他無罪。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指出,待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提起上訴。
葉盛茂被控將檢調偵辦三棧礦場案的搜索情資洩漏給立委柯建銘,遭判刑2年6月確定,9月獲假釋出獄。法官另外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葉盛茂洩漏前總統陳水扁家洗錢情資,檢方依洩密罪將他起訴。
檢方指控,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國務機要費貪污案期間,葉盛茂在民國95年12月間將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資料,包括艾格蒙聯盟通報調查局關於吳淑珍胞兄吳景茂在澤西島有資產等扁家資料,送到總統府交給陳水扁。
北院開庭時,葉盛茂曾認罪,當庭坦承依慣例報告、交付情資給陳水扁,並強調當時事情尚未爆發,「沒想到總統會被偵查犯罪行為」。但他的委任律師辯護,這項情資內容不具體,並未涉及任何洗錢資訊,無涉犯罪。
法官調查後認為,當時艾格蒙聯盟信件所含的資料過於簡略,沒有涉及洗錢犯罪資訊,並非法律上所稱的秘密,陳水扁也非資料提及的當事人。
葉盛茂根據這些情資,應該不知道陳水扁等人已犯下洗錢罪,所以葉盛茂向陳水扁報告情資,主觀上沒有明知情資為犯罪消息還洩漏給扁的犯罪故意,法官諭知葉盛茂無罪。